罗山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机构职能
来源:时间:2025-04-25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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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普通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拟定普通公路建设、养护、管理服务、安全应急技术标准和行业规范。

  (二)承担全县普通公路事业发展研究、引导与规范工作;参与编制全县普通公路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承担全县普通公路及相关设施的建设、维护方案的编制、申报,并组织实施。

  (四)根据普通公路事业发展需求,提出年度预算,负责全县普通公路系统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等工作。

  (五)承担全县普通公路项目技术审查、指导、工程交(竣)工验收决算相关事务性工作。

  (六)承担全县普通公路行业安全监管和应急处置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全县普通公路生命防护工程,开展普通公路战备相关事务性工作。

  (七)承担全县普通公路的环保、运营、信息化建设、智慧公路建设、路网运行监控和服务保障工作;承担标志标线、路域环境维护相关事务性工作。

  (八)承担普通公路工程和养护新技术、新工艺的引进、开发和推广工作。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上级业务部门及县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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