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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049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 : 2022年10月09日  来源 :   作者 :   浏览次数 : 5414    

王家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留住农村中小学优秀教师、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建议已收悉。县政府对您所提出的意见高度重视,经县教体局认真研究和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提高农村中小学教师待遇的建议

近年来,上级出台了不少政策向农村教师倾斜,一是及时发放义务教育阶段乡村教师生活补助。从2015年9月起,农村教师在乡小、村小、教学点工作每月生活补贴分别按100元、300元、500元的标准执行。2019年7月开始按照200元、400元、600元的标准执行。二是及时发放班主任津贴。2019年7月24日,由县人社局、财政局、教体局三家联合下发了《罗山县义务教育阶段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班主任津贴和地方教龄津贴实施方案》,从2019年7月开始,按每月400元/班的标准执行。三是及时兑现地方教龄津贴。按每增加一年教龄增加10元的标准发放,从2019年7月开始执行。三项待遇纳入财政工资统发系统,每月按时发放,每学期进行一次核算。四是县政府印发《罗山县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工作长效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罗政办﹝2021﹞40号),保障教师待遇落实。五是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印发《罗山县调整乡镇工作补贴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乡镇工作补贴根据地理位置和艰苦程度对乡镇工作人员进行翻倍提高。六是落实乡村教师在乡村学校从教20年、25年申报中级及高级职称的优待政策。评审通过后,不受岗位比例限制,按照特设岗位的方式予以聘用。七是启动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工程。结合实际建设乡村教师周转宿舍,纳入本地保障性住房建设范围,妥善解决乡村教师特别是新教师、交流轮岗教师及实习支教师范生等的居住问题。

以上措施均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农村教师的待遇,调动了农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我县的教师待遇与兄弟县区相比,落实的是最好的县区之一。但总体来看,农村学校教师待遇虽然比县城学校高,然而同市及以上城市相比其待遇尤其是津补贴还是很低,远远达不到吸引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的程度,我们将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据实反映农村教师的情况,共同呼吁进一步增加农村教师的待遇,确实使农村教师下得来、留得住、教得好。

二、关于增加教师周转房,改善教师住宿条件的建议

启动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工程。今年我县投资945万元建设100套教师周转宿舍,切实提升学校硬件设施水平,解决乡村教师特别是新教师、交流轮岗教师及实习支教师范生等的居住问题,吸引更多人才留教。

三、关于提高罗山高中分配生比例的建议

我们将再次积极向上反映和争取,力争有更多的招生优惠政策向乡镇农村学校倾斜,进一步体现教育公平。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注和关心,真诚希望一如既往地支持罗山教育事业发展。

特此答复

 

 

罗山县教育体育局

2022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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