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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县2017年度林业工作的意见
时间 : 2017年04月25日  来源 : 政府办  作者 : 佚名  浏览次数 : 2511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切实抓好我县造林绿化和森林资源管理,进一步提升我县造林绿化水平,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林业工作任务,现就我县2017年林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推进林业生态文明建设为目标,以林业生态建设为中心,着力实施林业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深入开展植树造林和绿化建设,全面提升我县林业生态建设水平。
    二、目标任务
    完成造林2.24万亩;完成森林抚育和低质低效林改造4.15万亩;完成义务植树210万株;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1‰以内,森林病虫害成灾率控制在3.5‰以内;森林、林木采伐量不突破年森林采伐限额,林木凭证采伐率、办证合格率均达到90%以上。
    三、工作重点
    (一)认真组织造林绿化,加快林业生态建设步伐
    1.实施重点工程。一是山区及平原营造林工程。工程任务1.13万亩,主要在中南部乡镇实施,突出抓好林业生态省提升工程中的荒山荒地造林、中央财政农户造林补贴、农发造林、欧投项目、油茶示范等国家重点造林项目的实施,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重点林业工程。二是生态廊道网络建设工程。工程任务0.05万亩,工作重点放在国道、高速公路、铁路、县城出入口、高速连接线、景区公路等窗口路段的绿化上,加大常绿树种的比重,全力打造靓丽的生态景观通道。三是城镇社区绿化美化工程。工程任务0.1万亩,工作重点放在新型农村社区,以社区周围、公共场所、内部道路和宅旁为重点进行绿化美化,以乔灌为主,花草结合,配比合理,使社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切实改善社区居民的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四是林业产业工程。工程任务1.11万亩。工作重点放在特色经济林和林业产业工业原料林,按照《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业产业化集群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继续推进我县茶叶、花卉苗木、油茶、木材加工、森林生态旅游等五大产业集群建设。五是森林抚育和改造工程。工程任务4.15万亩,工作重点放在杨树、板栗、油茶、茶叶、杉木等低产低效林上,切实提高林业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实施精品工程。在完成省下达造林任务的同时,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结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等重点工作,大力开展以村庄、城镇社区为重点的生态绿化、美化、亮化活动,在抓精品、创亮点、提质量上下功夫,突出抓好廊道绿化、郊区绿化、农村社区绿化、低产林改造示范点和林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领导绿化示范点和义务植树基地建设等五项重点林业工作。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要对本辖区内国道、铁路、高速公路两侧绿化带补植完善,加大常绿树种比重,提高廊道绿化水平。重点绿化政府所在地,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绿化2个农村社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完成200亩以上低产林改造示范点;周党、山店、青山、灵山、潘新等南部山区乡镇要高标准建成一处200亩以上的县级领导绿化示范点。林业园林绿化部门要在巩固省级园林县城创建成果的基础上,大力开展公园绿地建设和园林创建工作,完成小潢河南岸原规划总面积20公顷的带状公园绿地建设、创建省、市级园林单位小区6个以上,新建单位小区绿地5万平方米以上。
    (二)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增强林业发展内生动力  
    根据《罗山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验实施方案》,要全面完成2017年各项工作任务。
    1.建立“三权分置”林权管理新模式。在坚持集体林地集体所有、农民承包集体林地原始承包关系不变的基础上,将集体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三权分置”,赋予集体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抵押、担保、贷款等更多权能。
    2.建立林业要素市场新规范。一是建立健全林权纠纷仲裁机构。将林权纠纷仲裁纳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工作范围,解决林权流转过程中的纠纷和矛盾。二是创新林业融资方式。推进“林农小额循环贷款、合作社担保贷款、合作社小额信用贷款”等林权抵押贷款金融产品。三是建立林权收储和担保机制。四是创新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手段。根据评估项目规模,引入竞争机制,逐步引进具有相关资质的其他评估机构参与竞争。五是继续扩大森林保险试点范围,最大力度的保障投保人利益。
    3.建立公益林管理经营新机制。建立公益林分类管理、公益林差别化补偿制度和公益林调整等制度,探索在不改变公益林地性质的前提下,允许公益林地按照自愿、有偿的原则进行适度流转、挖掘公益林地潜力,为发展林下经济提供更多的基础资源,促进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协调发展。
    4.建立林权流转新制度。按照个人申报、县级审核、市级监管工作程序,建立集信息发布、查询、交易、备案一体的林权信息交流平台,开发林权管理交易信息系统,完成各类市场主体诚信平台、林权流转价格参与平台和林权流转合同备案制度。
    (三)坚持依法治林,加强对森林资源的保护管理
    1.强化林政资源管理。对县林业主管部门下达到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有关单位的林木采伐指标,严格按照个人申请,乡、村审核,县林业主管部门审批的程序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坚决杜绝无证采伐和乱砍滥伐。县林业主管部门要根据申请人申请采伐实际情况,实地查实,依照政策规定及时办理审批手续。 
    2.加大林政案件的查处力度。县林业部门要主动作为,严厉查处盗伐、滥伐林木,破坏野生植被、非法占用林地、无证经营运输木材及林副产品的各类案件,特别是要严厉打击非法征占用林地和收购贩运野生动植物及林木产品的不法分子。对典型案件要进行新闻追踪报道,公开曝光,达到教育群众、震慑犯罪的目的。
    3.切实加强护林防火管理。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林木管护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林木防火工作,建立健全护林防火各项工作制度,组建扑火、灭火队伍,制定防火安全应急措施,强化责任落实。对责任不明确,制度不落实,林木火灾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彻底,造成林木火灾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4.持续抓好林木病虫害防治。乡镇、各街道办事处、林木所有者或经营单位在巩固近年来防治成果的基础上,全面落实防治责任,建立应急防治指挥系统,组建专群结合的应急防治队伍,加大资金投入,购置必备的防治设备,采取药械防治与生物防治相结合的办法,重点开展美国白蛾、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力争全县林木病虫害防治率保持在98%以上,无公害防治率达到100%,防治效果保持在96%以上,成灾率控制在3.5‰以内。同时,继续抓好杨树食叶性害虫的防控,全面保护好造林成果。
    5.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林业和自然保护区管理部门要以开展“爱鸟周”、“世界湿地日”、“野生动植物日”等活动为载体,扎实开展各类生态保护宣传,提高公众野生动植物和湿地保护意识;自然保区内要实施生态修复,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禁止开展以破坏原始生态植被等生态环境为代价的各种林业生产活动,严厉打击乱砍滥伐、乱捕滥猎、乱采滥挖、乱垦滥围等破坏和侵占自然保护区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自然保护区管理部门要加强巡护监测,注重预测预报,搞好检验检疫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一旦发生有害生物危害,应以生物措施为主、多种措施相结合积极控制和防治,确保自然保护区生态安全。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把造林绿化工作作为今冬明春的中心工作来抓,实行“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落实专人具体抓”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造林绿化目标责任制,逐级签定目标责任书,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多方筹措资金。在筹措林业建设资金上,关注国家资金投向,积极申报林业发展项目,争取国家和省级对林业的投资。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鼓励企业和社会投资造林,鼓励返乡成功人士、城镇下岗职工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单独或合伙参与林业开发,引导科技人员以技术入股合作开发林业,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参与林业工程建设。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办法,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争取全球环境基金林业可持续管理项目和实施好欧洲投资银行贷款等国外投资项目。制定优惠政策,引进造林大户和企业,投资林业建设。加强对林业发展的金融支持,鼓励林权抵押贷款,积极争取国家林业贴息贷款指标。切实加大投入,特别是对高速公路绿化等重点难点绿化工程上,给予必要的财政支持,不断探索和创新投入方式,鼓励单位、个人通过共建、捐建、认养、认管、冠名等多种形式参与县城绿化建设。
    (三)坚持科技兴林。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科学选择造林模式,高标准编制和实施造林作业设计,形成多树种、多林种、多模式的绿化格局。在苗木选择上,大力推广适应本地生长的乡土树种,实行良种壮苗造林。在林种树种配置上,突出特色,多树种多林种结合,乔灌花草结合,绿化彩化结合,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绿化美化。县林业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大力推广先进实用的育苗和造林技术。在造林季节,县林业部门要组织技术人员深入造林一线全程跟踪指导,搞好技术服务,严把造林质量,努力提高造林成活率、保存率。
    (四)强化督促检查。为确保全县造林绿化任务完成,县林业局每周对各乡镇造林整地情况进行统计汇总,结果上报县政府,并将排名情况在县电视台曝光。对工作进展效果好的,要总结经验,及时推广;对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推进措施不力、效果不明显的,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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