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山县财政局关于公开政府采购投诉受理渠道的通知
来源:罗山县财政局时间:2024-11-29浏览量:
分享:

投诉范本.pdf

为进一步拓宽罗山县政府采购投诉受理渠道,提高投诉受理效率,构建公平、公正、公开、信用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现就罗山县财政局受理政府采购投诉渠道通知如下:

一、书面递交

将投诉书当面递交到罗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股,地址:罗山县财政局7楼政府采购股(河南省信阳市罗山县行政大道8号)。

二、邮寄送达

将投诉书邮寄到罗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股,收件人地址:罗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股(河南省信阳市罗山县行政大道8号),联系电话:0376-2175979。

三、电子邮箱发送

时间紧急可先将投诉书扫描件发送电子邮箱lsczcaigou@126.com,电话告知罗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股(0376-2175979),采购办先格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通知补寄书面投诉书。

四、河南省政务服务网提请投诉

网址:

https://www.hnzwfw.gov.cn/portal/guide/48CF43C4E8406D2F68A54D7F885FF6DC?region=411522000000

具体可参照上述网站中投诉流程规范。

五、罗山县政务服务中心受理投诉

罗山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了投诉受理窗口,受理政府采购投诉,地址:罗山县政务服务中心(河南省信阳市罗山世序西路128)。

六、罗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提请投诉

网址

http://ggzyjy.xinyang.gov.cn/luoshan/xzjd/001001/20230222/38ee7a62-3e6f-4acb-8358-a60c85db9669.html    

具体可参照上述网站中投诉流程规范。

七、拨打热线电话投诉

罗山县财政局设立营商环境热线电话(0376-2175979), 可拨打热线电话进行投诉,受理后补寄书面投诉书。

八、上级财政部门转交投诉

针对投诉人不了解投诉受理范围而向上级财政部门提起的投诉,在上级财政部门转交后,由罗山县财政局受理。

 

注意事项:

一、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法律依据;

(六)提起投诉的日期。

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

(二)投诉书内容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三)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

(四)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

(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同一环节投诉事项应一次性提出。

 四、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将驳回投诉:

(一)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

(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三)投诉人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四)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五、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以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