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罗山县人民政府2026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罗山县人民政府2026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6年1月23日
罗山县人民政府2026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
一、学习方式
政府领导干部学法主要采取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与法治专题讲座相结合方式进行。全年计划安排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4次,自学专题类法律法规4个,法治专题讲座2期,法治培训班1期,领导干部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不少于40学时。
二、学法安排
(一)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
2026年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共4次(每季度1次)。
1.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8年12月29日起施行),延伸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河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承办单位:县财政局)
2.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延伸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博物馆条例》《河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促进条例》。(承办单位:县司法局)
3.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2024年9月13日起施行),延伸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河南省统计管理条例》。(承办单位:县统计局)
4.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2025年5月20日起施行),延伸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承办单位:县发展改革委)
参加人员:县长、副县长、县政府党组成员、县政府办公室科级干部、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
各承办单位要按照年度学法计划,在规定时限内向县政府办公室报送拟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议题及相关材料。县政府办公室对口业务科室负责统筹协调、审核材料,并按程序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学习;县司法局负责对学法计划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指导。县政府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调整学法内容,由相关部门负责解读。
(二)经常性法律法规学习
1.网络安全类:《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河南省网络安全条例》。
2.气象预防类:《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河南省气象条例》《河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信阳市极端天气灾害防御办法》。
3.城乡发展类:《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绿化条例》《信阳市城乡社区治理促进条例》《信阳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4.安全生产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河南省消防条例》。
(三)法治专题讲座
2026年计划举办2期,参加人员为县领导,列席人员比照常务会议学法参加人员确定。邀请高校、法学研究机构有关专家、学者和上级有关领导授课,由县司法局组织实施。
(四)法治专题培训班
2026年计划举办1期,由县司法局组织实施。
三、学法要求
(一)深化认识,健全学法长效机制。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是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承担起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刻领会学法制度的核心要义,带头践行法治,增强行动自觉,以“关键少数”的示范作用带动学法制度有效实施。
(二)精心组织,推动学法落到实处。各相关承办单位须将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作为重点,按计划提前确定领学人员,深入研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精心准备,着力提升学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各项安排执行到位。
(三)强化落实,确保学法走深走实。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要将学法深度融入工作实际,紧密结合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与业务需求,制定具体的年度学法计划,于2026年3月31日前报县司法局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