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河南省革命文物保护条例》及《信阳市红色资源保护条例》,进一步做好我县革命文物保护工作,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罗山县第一批革命文物名录予以公布。请各相关部门结合实际,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工作,推动我县革命文物系统性保护再上新台阶,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作出新的贡献。
2026年1月8日
| 索 引 号 | QC001-01-2026-00002 | 信息分类 | |
|---|---|---|---|
| 发布机构 | 罗山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6-01-09 |
| 文 号 | 〔2026〕1号 | 有 效 性 | |
| 发布日期 | 2026-01-08 | 废止时间 | |
| 关 键 词 | 革命,罗山县,罗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政府,保护,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pdf,信阳市 | ||
| 名 称 | 罗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罗山县第一批革命文物名录的通知 | ||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河南省革命文物保护条例》及《信阳市红色资源保护条例》,进一步做好我县革命文物保护工作,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罗山县第一批革命文物名录予以公布。请各相关部门结合实际,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工作,推动我县革命文物系统性保护再上新台阶,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作出新的贡献。
2026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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