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通过系统化推进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补齐城乡火灾防控和应急救援短板,让队伍 “建得好、管得严、用得上、有保障”,最终匹配县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一、背景是什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全面推进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发展,提高城乡火灾防控和综合应急救援能力,结合我县实际,出台此《实施方案》,建设区域性中心消防站,力争有效解决乡镇专职消防队在队伍建设与装备、人员流动性与专业性、应急响应与联动机制以及其他方面的问题,全面提升队伍专业性和稳定性,在森林火灾扑救、防汛抗洪等防灾减灾工作方面充实救援力量,为基层消防安全治理筑牢有力屏障。
二、制定依据有哪些?
《实施方案》起草的政策依据,国家层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条例》《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乡镇消防队》(GB/T35547—2017),应急管理部、中央编办、发改委、教育部、财政部等13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意见》(应急〔2023〕85号)。省级层面: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5〕2号)、《河南省专职消防队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64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21〕47号)。市级层面: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的通知》(信政办明电〔2021〕72号)、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信政办〔2025〕14号)。
本次《实施方案》起草,结合消防救援队伍职业特点、发展规律及罗山县县情,贴近工作实际进行,确保政策落实不走样,执行方向不偏移。
三、队伍怎么建?
建队是基础,方案通过 “责任分工、时间节点、验收标准” 三方面,确保队伍覆盖城乡。
1.多部门协同建队。通过多部门协同,进一步压实各部门责任,明确工作任务,确保队伍建设稳步推进。如县政府负责统筹建队,保障经费、人员、装备等,确保消防救援力量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匹配;乡镇(区、街道)负责高标准建设营房等;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负责规划队伍建设,组织指导地方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和训练、管理,纳入统一调度指挥等。此外,对发改、自然资源、财政、人社、退役军人、编办、教体、公安、住建、卫健、医保、文旅、交通、税务、工会等部门建队责任也进行了明确。
2.分阶段推进建队。一是2025年年底前,全县已建成的17个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达到建设标准要求并通过验收。2026年年底前,龙山大道消防救援站增配1辆压缩空气泡沫消防救援车、1辆多功能抢险消防救援车和部分常规救援、破拆、防护装备;天元北路消防救援站增配1辆大吨位水罐消防救援车和部分高精尖消防救援装备;17个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分别增配1辆3吨以上水罐消防救援车和部分常规防护、随车救援装备。2027年年底前,在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新建投勤1个小型消防救援站。
3.按时间节点验收。2025年6月底前,已建成的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验收完成70%,年底前验收完成100%;
四、人员怎么管?
方案对消防员的 “身份、招录、成长、退出” 全流程做了明确设计,避免 “临时工化”。
1.问:地方政府专职消防员是什么身份?和劳务派遣有区别吗?
答:是从事火灾扑救、应急救援和消防安全巡查、火灾隐患排查、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的专业人员,宜单独编队、专职专用,实行劳动合同制,严禁采用劳务派遣用工,一般就近分配到其生活所在地工作。采用劳务派遣用工的地方政府专职消防员合同到期后,由其管理单位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地方政府专职消防员证件由消防救援部门统一制发。
2.问:想当专职消防员,怎么报名?
答:招录由县消防救援大队年初制定计划,报县委县政府批准后公开招录,原则上每季度最多招聘1次,且时间安排原则上设置在每季度末。对交由消防救援部门管理的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其人员招录由市消防救援支队牵头组织实施;其他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的人员招录由其管理单位组织实施。依据市招录实施办法执行。
3.问:消防员的岗位等级和待遇怎么挂钩?能晋升吗?
答:实行岗位等级任期管理,其岗位等级由低到高分为五级、四级、三级、二级、一级共五级,分别对应国家职业资格的相应等级。依据市消防救援支队制定的具体实施办法,岗位等级内细化设档,并设置对应的薪酬待遇标准,明确具体的岗位等级比例、岗位职责、任职年限、晋级晋升等。
4.问:如果要离开队伍,有什么保障?
答:年度考核或晋级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地方政府专职消防员应退出。地方政府专职消防员连续工作满5年不满12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发放离队安置费;连续工作满12年及以上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达到退休条件的,发放离队安置费或由用人单位安排符合条件的地方政府专职消防员培训后转岗;
五、队伍建好后怎么用?
队伍建好后, “用得好”是关键,方案通过 “执勤规范、防消联动、指挥统一” 提升实战能力。
1.执勤备战方面。通过划定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执勤责任辖区,分级开展比武、考核等活动,定期组织跟班轮训。
2.防消联勤方面。固化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三员一队”(灭火救援战斗员、火灾隐患巡查员、消防安全宣传员和消防便民服务队)工作模式,组织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常态化开展辖区熟悉、实战演练、防火巡查、隐患整改和宣传教育等,提升防消联勤工作质效。
3.调度指挥方面。所有地方专职消防队伍纳入119 调度指挥体系。单独执行任务时,由管理指挥人员负责;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共同执行任务时,则由后者统一指挥。
六、综合保障怎么办?
结合消防救援高风险、高负荷、高压力的职业特点,方案从经济、社会、健康三方面给出支持。
1.经济保障。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足额保障队伍建设、装备、人员公用经费等。
2.社会优待。① 入职满 5 年,本人及配偶、子女可在工作地落户,工作调动时户口可随迁;② 子女就近优先入普惠性幼儿园、公办中小学就读;③ 凭有效证件,在车站、医院优先购票 、挂号,景区、公共交通享受与国家综合性消防队伍同等优待。
3.健康与安全保障。① 缴纳五险 + 住房公积金,额外买人身意外险、补充医疗保险;② 组织岗前、在岗、离岗职业健康检查,建健康档案;③ 因公受伤、致残或者牺牲的,按要求进行工伤认定,符合条件的落实工伤保险待遇,符合烈士条件的按程序申报,落实抚恤待遇。
七、解读机关和联系方式
解读单位:罗山县消防救援大队
联系电话:0376-21354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