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山县供电公司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电力公共服务信息,提高供电工作透明度和服务质量,结合罗山县供电公司职责范围,制定本指南。
一、工作机构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罗山县供电公司
办公地址:罗山县产业集聚区工业大道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至12:00,14:30至17:30。
联系电话:0376-6931610
通讯地址:罗山县供电公司
邮政编码:464200
电子邮箱:lsgdbgs@163.com
二、信息分类与编排体系
本企业政府信息分为以下三类:
1. 主动公开信息:涉及供电服务、企业职能、政策法规等需社会广泛知晓的信息。
2. 依申请公开信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需要可申请获取的非主动公开信息。
3. 不予公开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或公开后可能影响公共安全、社会稳定及企业合法权益的信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目录编排要素:
- 索引号:
- 信息名称:信息标题或核心内容概述。
-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
- 生成日期:信息发布日期。
- 发布机构:罗山县供电公司或具体责任部门。
三、主动公开信息范围与形式
(一)主动公开内容
结合供电企业职能,主动公开以下信息:
1. 决策与政策类
- 电力行业规范性文件(如电价调整政策、供电服务标准)。
- 供电设施建设规划、电网改造计划及执行情况。
- 电力行业政策解读(如阶梯电价、新能源接入政策)。
2. 管理与服务类
- 机构职能:公司领导信息、部门设置、营业网点分布及联系方式。
- 业务指南:用电报装、增容、过户等业务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
- 公共服务:停电计划公告、电力故障抢修进度、供电可靠性报告。
- 财政信息:企业年度预算决算、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如电费代收手续费)。
3. 重点领域信息
- 安全生产: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用电安全警示案例。
- 民生服务:困难群体用电优惠政策、乡村振兴电网建设进展。
- 应急管理:极端天气保供电预案、突发事件处置情况。
4. 其他信息
-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二)公开渠道
1. 线上平台
- 罗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供电服务”专栏(网址:www.luoshan.gov.cn/gdgs)。
- 国家电网95598智能服务网、网上国网APP。
- 微信公众号“国网罗山县供电公司”(定期推送停电通知、政策解读)。
2. 线下渠道
- 供电营业厅(地址:罗山县龙山大道中段)设立信息公开查阅点,提供自助查询终端。
- 乡镇供电所张贴公示栏,同步公开农村地区用电信息。
3. 媒体发布
- 通过《罗山日报》、县电视台“电力之声”栏目发布重大事项。
四、依申请公开
(一)申请要求
1. 申请人需提供:
- 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罗山县供电公司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 法人/组织: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2. 申请内容:明确信息名称、文号、特征描述及用途说明。
(二)申请方式
1. 线上申请:登录罗山县政府网站“依申请公开”平台,选择“供电公司”提交。
2. 邮寄申请:下载申请表(附件1),邮寄至“罗山县供电公司办公室”(邮编464200,信封注明“信息公开申请”)。
3. 现场申请:至公司信息公开办公室提交(需提前预约,电话:0376-6931610)。
(三)办理规范
- 收到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答复,需延期的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 申请内容不明确的,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补正要求。
- 信息处理费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执行,对低保户、特殊群体减免费用。
五、不予公开范围
1. 涉及电网运行安全、用户隐私的电能数据。
2. 企业内部财务审计报告、商业秘密(如招投标底价)。
3. 未形成最终意见的供电规划草案、内部研讨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