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机中心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补贴办)、人事股、机管股、科教股;下设农机监理所和农机推广站2个二级机构。
一、农机中心主要职责
承担着全县农业机械化事业发展的任务,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河南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和国家、省、市、县有关农业机械化和农机技术推广工作的法规和政策措施;参与研究拟定全县农业机械化(含设施农业、农用航空等)和农机装备产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指导农业机械化结构调整;负责落实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和作业补贴等相关惠农政策;负责组织协调农业机械化生产、农机抗灾救灾工作,开展农机作业等社会化服务活动;负责农业机械产品质量的行业监督,规范、规划指导农机作业市场;负责组织全县农机新技术新机具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承担农机化科普教育;负责指导农业机械使用维修管理工作,制定管理规范和技术措施,并监督实施;负责农业机械化统计工作。
二、下设二级机构主要职能
1、农机监理所。负责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理;负责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农机安全技术检验、登记入户、核发牌证及驾驶操作人员考核发证;负责农机监理各项业务统计。
2、农机推广站。研究提出农业机械化重大技术攻关、示范推广、关键机具设备开发规划建议并组织实施,组织农业机械化新技术、新机具论证、引进、试验、集成和示范推广;负责农机化科技示范推广项目建设工作;开展农用航空器技术推广应用和农业机械节能减排工作;承担农业机械化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农机质量跟踪调查、承担农机产品质量投诉调解;引导农机生产企业开发新产品,为入选农机购置补贴目录提供技术服务与支持;负责基层农业机械化推广体系建设的技术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