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山县交通运输局机构设置及职能
来源:时间:2025-04-24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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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县交通运输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交通运输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承担涉及全县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定全县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政策,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规划,负责编制公路、水路等规划,指导全县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二)组织拟订全县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参与拟定全县邮政、地方铁路、轨道交通、民航产业发展规划,参与拟订全县物流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三)承担全县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监督实施国家、省、市关于道路、水路运输的有关政策、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指导全县道路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城乡客运、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

(四)承担全县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负责船舶及水上相关设施检验、登记管理工作;负责船舶与港口设施安全保障、危险品运输监督、航道管理和防止污染等工作。

(五)负责提出全县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省、市、县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六)承担全县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监督实施国家、省、市关于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和维护的政策、制度及技术标准;组织协调全县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县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维护。

(七)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县高速公路及重点干线路网的运行监测和协调工作,组织协调全县地方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八)指导全县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督分析运行情况,做好网络安全工作,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九)监督实施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实施,组织科技成果推广,推动行业科技进步。

(十)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

(十一)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引进利用外资、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二)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政务信息化工作。

(十三)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罗山县交通运输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访等工作;承担重要文件起草、政务督查、政务信息、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宣传、外事等工作;负责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二)人事股

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劳动保护工作;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承担有关智力引进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三)财务股

拟订全县公路、水路行业有关投融资政策;承担专项资金、预决算、政府采购、外资、信贷有关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及资产监管、内部审计工作。

(四)建设管理股(规划股)

承担全县公路、水路等工程施工许可、实施监督和竣工验收;承担全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监管工作;指导农村公路建设、维护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重大科技项目研究,指导和管理交通行业科技工作;指导行业节能减排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县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承担有关协调工作;组织拟订相关行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参与拟订全县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承担有关规划和建设项目的审核工作提出国家、省、市、县有关专项资金投资政策和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实施;承担或参与全县公路、水路工程设计审批;承担有关环境保护、招商引资、统计、信息和交通扶贫等工作;统筹高速公路有关工作。

(五)安全监督股(交通应急办公室)

监督实施国家、省有关公路、水路安全生产政策,组织拟定全县公路、水路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指导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机制建设;指导全县有关道路、水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组织相关抢险救援工作,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安全信息统计、分析、报送等工作。

(六)政策法规股

推进行业依法行政;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县交通运输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研究综合交通运输发展重大问题,承担综合交通运输体制改革有关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政策研究;指导行业信用管理工作,负责县直交通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监督路政执法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实施;负责公路路政许可及公路路政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公路超限运输治理工作;参与实施交通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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