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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罗山县巡游出租车新能源推广应用工作方案》
来源:县交通运输局时间:2025-03-24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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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山县巡游出租车新能源推广应用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部署及交通运输领域绿色低碳转型要求,加快推进我县巡游出租车行业新能源替代工作,构建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根据《河南省推动交通运输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信阳市中心城区巡游出租车新能源推广应用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我县制定印发《罗山县巡游出租车新能源推广应用工作方案》(罗政办〔2025〕15 号,以下简称《方案》),现就相关政策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出台的背景和依据

  (一)上级政策要求

  1.从省级层面看:《河南省推动交通运输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到2025年全省巡游出租车以及城市建成区的网约出租车基本使用新能源汽车,要求各地因地制宜制定新能源出租汽车更新方案和补偿政策。同时,《河南省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政策》规定,非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需在 5 年内完成在用燃油出租车置换工作,且新增出租车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

  2.从市级层面看:信阳市作为国家碳达峰试点城市,将交通领域节能降碳列为重点任务,不仅中心城区已推进近 500 辆新能源出租车替换工作,还出台推进巡游出租车新能源替代七项措施,从运价调整、贷款贴息、充电优惠等多方面为新能源出租车推广提供政策支撑,且明确全市新增出租车需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引导选购省推荐目录内车型。

  (二)我县发展需求

  为响应国家碳达峰试点城市建设要求,践行绿色低碳发展理念,解决传统燃油出租车尾气排放污染、运营成本偏高、车辆性能老化等问题,结合我县出租车行业实际,制定本《方案》,推动出租车行业向清洁化、智能化、高效化转型。

  二、核心工作目标

  《方案》明确了时间节点和替代范围:鼓励和引导全县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积极更换在用燃油(含油改气)巡游出租车,到2028 年 12 月底前,基本完成全县巡游出租车新能源替代工作,实现新增及更新的巡游出租车 100% 为新能源汽车,构建起绿色环保、舒适便捷的出租车客运服务体系。

  三、新能源出租车选型标准

  我县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选型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纯电动出租车引导性应用条件》(豫工信联装〔2020〕35 号)的技术要求,确保车辆续航、安全性能等适配出租车运营场景;

  2.具备出租车驾驶员服务监督卡电子显示功能及服务质量评价功能,实现行业监管和乘客评价的智能化;

  3.优先选购《河南省新能源出租车重点车型推荐目录》内的产品,保障车辆品质和后续维保服务。

  四、重点扶持政策

  结合上级政策及我县实际,《方案》从补贴、金融、运营保障等多方面出台扶持举措,降低经营者更换新能源车辆的成本压力,具体如下:

  (一)多维度补贴政策

  参照周边县区政策及市级补贴导向,我县新能源出租车补贴包含多重类型(具体标准以县级财政最终核定为准):

  1.车辆更换补贴:在政策期限内完成新能源车辆更换的,给予一次性基础补贴,补贴资金由县级财政统筹保障;

  2.提前更换运营补偿:对提前完成车辆更新的经营者,按剩余经营期限给予阶梯式运营补偿,越早更换补偿标准越高,补偿月份最高不超过 48 个月,2025年12月31日后更换不再享受该补偿;

  3.激励补贴:对在政策窗口期内主动完成更换的经营者给予专项奖励,进一步调动更新积极性。

  (二)金融与保险支持

  1.延续市级政策红利,对符合条件的新能源出租车购车贷款给予利息补贴,降低经营者融资成本;

  2.建立保险磋商机制,由金融监管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牵头,组织承保机构与出租车企业定期协商,通过公开透明的方式确定合理保额,有效控制车辆保险费用支出。

  (三)运营服务保障

  1.充电及停车优惠:国有投资建设的出租车驿站、充电场站对新能源出租车实行充电服务费优惠,同时提供停车便利,降低车辆日常使用成本;

  2.智慧设备免费安装:政策期限内更新的新能源出租车,免费安装顶灯、车载摄像设备、计价智慧平台系统,且免收定位系统流量费,提升车辆智能化运营水平;

  3.运价调整保障:同步启动我县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调价程序,在新运价标准确定前可执行试运行运价,保障新能源出租车经营者合理收益,确保行业运营稳定。

  五、基础设施配套

  为解决新能源出租车“充电难”问题,《方案》明确基础设施建设任务:结合全县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规划,2025年12月底前在县城区至少建成1 个出租车服务之家(综合服务区),同步投入使用 50-100 个出租车专用充电桩,形成覆盖城区主要运营区域的充电网络,满足新能源出租车日常充能需求。

  六、经营权管理与行业整合

  (一)经营权规范管理

  明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为社会公共资源,实行无偿、有期限使用,经营权不得炒卖和擅自转让;建立以服务质量信誉为导向的经营权配置机制,将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结果作为经营权延续、核减或收回的重要依据,倒逼经营者提升服务水平。

  (二)行业规模化整合

  鼓励龙头骨干企业成立新能源合资公司,支持现有出租车企业通过合并、重组等方式实现资源整合,引导行业向规模化、集约化、公司化经营模式转型,提升行业整体服务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七、风险管控与保障措施

  (一)维稳风险防控

  建立信访应急处置预案,加强涉稳动向预警和舆情监测,压实属地和部门维稳责任,严厉打击扰乱行业运营秩序的行为,确保新能源替代工作平稳有序推进,维护行业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部门协同推进

  明确县交通运输局为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负责补贴资金统筹保障,县公安局负责车辆登记及秩序维护,县发改委负责运价调整等,形成多部门协同联动的工作格局,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解读机关:罗山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0376--2178728

  原文:罗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山县巡游出租车新能源推广应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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