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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服务指南

时间 : 2017年11月28日  来源 : 公安局  作者 : 佚名  浏览次数 : 5297    

事项名称:《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登记指南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河南省消防条例》
3、《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06号)
申请条件:1、建筑总面积大于二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2、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五千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3、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4、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5、建筑总面积大于一千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6、建筑总面积大于五百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7、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
8、单体建筑面积大于四万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五十米的公共建筑;9、国家标准规定的一类高层住宅建筑;10、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
11、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
办理材料:(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
(2)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4)消防设计文件;
(5)专家评审申报材料(特殊消防设计文件,设计采用的国家标准、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中文文本,其他有关消防设计的技术材料);
(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复印件;
(7)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临时性建筑证明文件复印件;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办理机构:罗山县公安消防大队
办理地址:罗山县行政审批中心二楼消防窗口
办理时间:二十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1、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受理窗口对申请人提交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出具书面凭证;2、经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进行形式审查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当场或者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3、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请受理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承办部门负责人应当及时将消防设计审核申请材料分发给主责承办人、协办人,并明确主责承办人、协办人的具体任务和工作要求;有条件的,可实行建筑防火,消防设施设计分工审核4、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按照资料审查、消防设计文件审查、综合判定的程序进行;5、拟定审核意见;6、技术复核;7、集体会审;8、审批;9、制作审核意见书并送达10、建档
收费标准:不收费
联系电话:0376-220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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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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