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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发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

时间 : 2018年05月16日  来源 : 林业局  作者 : 佚名  浏览次数 : 36902    

事项名称:核发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

设立依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修正)第二十二条

申请条件:无

办理材料:1、驯养繁殖许可证或提供所经营动物合法来源证明;2、技术、资金、场地等证明材料。

办理机构:罗山县行政审批中心林业窗口

办理地址:罗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办理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00到下午5:00)

办理流程:申请→县林业局审核→市林业局核发一般保护动物证书,国家重点保护动物经营证需报省林业厅和国家林业局批准。

收费标准:不收费

联系电话:0376-2190000

表格下载: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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