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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移业务办理指南

时间 : 2017年11月30日  来源 : 县公安局  作者 :   浏览次数 : 11327    

事项名称:户口迁移业务办理指南

设定依据:《信阳市常住人口管理工作规范》(2009年12月28日印发)

申请条件:夫妻投靠 、居住地购房、工作

办理材料:一、夫妻投靠入户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2、夫妻双方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二、购房入户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2、房产证;没有房产的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3、申请人的户口薄、居民身份证。

三、工作入户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2、单位工作证明;3、申请人的户口薄、居民身份证。

办理机构:各乡镇派出所户籍室

办理时间:1、市内迁移当场办理;2、 市外迁移7个工作日办结。

办理流程:1、信阳市内迁移户口的,申请人直接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不再签发准迁证。

     2、市外迁移入户的,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受理申请后,材料齐全的,由户籍警网上递交申请材料,经县局审批后,申请人到罗山县公安局户政大厅领取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电子表格:无

收费标准:不收费

联系电话:2175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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