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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

时间 : 2017年11月28日  来源 : 环境保护局  作者 : 佚名  浏览次数 : 5815    

事项名称: 排污许可证核发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排污许可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政办〔2016116号), 《河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河南省排污许可证分级管理办法》(豫环文〔2015124号)

 

申请条件: 排污单位
 

办理材料 1、排污许可证申请表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件或环保验收批准文件
           3、有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出具的污染物排放监测报告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办理机构:罗山县环境保护局 环评股

办理地点: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办理时间:申报验收材料公示6个工作日后一周办结

办理流程:受理--公示--审批

收费标准:不收费

联系电话0376-2178783

 

 

表格下载: 排污许可证审批表

排污许可证审批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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