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时间是:2024年04月19日
河南省市场监管局发布餐饮食品安全提示疫情防控期间网络订餐食品安全需注意
时间 : 2021年08月26日  来源 :   作者 :   浏览次数 : 31587    

  为加强餐饮服务环节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保障广大消费者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疫情防控期间网络订餐食品安全提示:
  网络订餐平台
       1.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入网审查和入网商户管理,落实配送卫生管理要求。设置专门的网络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或者指定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平台上的食品经营行为及信息进行审查、检查;加强配送点和送餐骑手的管理和抽查,发现不合规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到位,发现有严重违规行为的,停止送餐骑手接单、配送点运营。
  2.严格商户管理。严禁未取得有效资质的餐饮服务提供者上线经营,发现存在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并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告;发现有严重违法行为的,应当停止向其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
  3.严格骑手管理。每日对送餐骑手上岗配送前进行体温测试和检查,严禁有发热、咳嗽、咽部炎症等症状的骑手上岗;送餐骑手佩戴的口罩需按要求定期更换;送餐骑手定期洗手消毒,保持个人卫生。
  4.严格送餐管理。每天对配送箱进行清洗消毒,确保送餐过程中食品不受污染;有保鲜、冷藏或者冷冻等特殊贮存条件要求的,应采取能够保证食品安全的贮存、运输措施。
  5.实施“无接触配送”。提倡实施“无接触配送”及外卖封签,尽量避免面对面送取餐。积极争取属地有关部门支持,可在具备条件的地区选择居民小区、医院、高校等外卖需求量大的人员密集场所,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位置,设置无接触取餐柜,有效减少人员接触和聚集。
  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
       1.规范经营行为。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禁止超范围经营;禁止圈养、现场宰杀活禽畜动物和经营野生动物及制品;禁止使用过期、腐败变质食品原料和未按规定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直接接触成品的包装材料和餐具应当清洁、无毒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2.规范原料采购。采购食品及原料,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确保每批次货证相符并保存相关凭证。不得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采购、贮存进口冷链食品的,必须严格查验、留存进口冷链食品“三证一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预防性消毒证明、核酸检测证明、“豫冷链”追溯码),不采购和使用未录入河南省冷链食品追溯系统的进口冷链食品。进口冷链食品要专区存放,与其他食品相对分离,确保安全性和可追溯性。
  3.严格操作过程。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进行加工制作,加工过程要烧熟煮透;生食、冷食和现榨果蔬汁等严格在专间或专区操作,保持经营场所清洁、卫生和空气流通。操作间设置专用非手触式带盖垃圾桶,按照相关规定做好餐厨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
  4.严格消毒管理。操作间配备有效消毒设施,保持良好通风,及时清洁、消毒,餐饮具、食品加工工具每餐次要清洗消毒;定期对环境及设备设施进行清洗消毒。
  5.规范人员管理。建立餐饮从业人员健康档案,所有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加强从业人员出入管理和健康监测,落实登记、测温、消毒、查验健康码等防控措施。从业人员上岗前确保身体状况良好,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要采取防护措施,到指定医疗机构及时就医。工作期间正确佩戴口罩、手套并穿着工作服上岗。
  6.拓宽经营方式。结合自身实际,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前提下,商户可拓宽经营方式,推出适合外卖的搭配均衡、营养丰富的套餐、小份菜或团餐等,积极创造收入。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可联系配送范围内的企业、事业、行政单位为其供餐。
  广大消费者
      1.选择优质商户。个人和家庭在订餐平台下单前,可先点开商户信息查看其是否公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等资质,切勿向无证无照、证照信息不全或证照信息与实际经营范围、经营地址不符的供餐者订餐。优选距离较近、短时间内可送达的商户订餐。尽量避免订购凉菜、生冷食品、裱花蛋糕等“高风险”食品。
  单位订餐时要安排有责任心的人员提前到现场考察,选择食品安全状况好的、加工制作和配送能力与用餐人数相匹配的商户。有条件的单位可选择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进行订餐。尽量不订购冷食、生食菜品,不购买流动摊贩销售的、来源不明的食品、畜禽肉及其制品。
  处于高风险地区或居家隔离的消费者,要积极配合社区做好隔离,尽量减少采买次数,提倡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线上商户购买食材,线下采用无接触取货的形式提货。按照食品规定的存储方式进行存储,加工制作时烧熟煮透。个人、家庭以及单位订餐在选购食材时应注意适量适当,避免餐饮浪费。
  2.注意收餐安全。疫情防控期间,消费者应优先选择“无接触取餐”,提前与送餐员沟通好外卖存放点,避免与配送人员面对面接触。在具备无接触取餐柜的地区尽量选择无接触取餐柜。如需接触,取餐时务必佩戴口罩。交接餐时,要保持一定距离,建议交接时戴一次性手套,如没有戴手套且交接时有接触,应及时洗手或手部消毒。收餐后立即检查餐食包装是否完好、清洁,是否与订单一致,是否受到污染或出现变质,如有上述情况,建议留存证据、拒绝签收,并及时向商户和订餐平台投诉。单位订餐的应提前与商户或供餐单位沟通约定送餐时间和地点,收餐时现场查验菜品质量和中心温度是否符合要求。
  3.加强就餐管理。收餐后及时就餐,不要长时间存放。确需存放的应放置冰箱内冷藏并尽快食用,再次食用前要充分加热。单位用餐的应采取错时用餐、分散用餐等方式,尽量避免集中用餐。鼓励引导职工取餐前清洗消毒双手,取餐时佩戴口罩并保持安全距离,有序取餐,餐后合理处理废弃物。
  4.提高维权意识。注意留存消费凭证,一旦发现有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或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及时拨打所在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或12315进行投诉举报。

Copyright @ 2017 www.luoshan.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河南省信阳市罗山县人民政府
罗山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负责日常维护
主办单位:罗山县人民政府 承办:罗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376-2178559
网站标识码:4115210001 豫公网安备41152102000003 豫ICP备120258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