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时间是:2024年05月03日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22期)
时间 : 2021年06月15日  来源 :   作者 :   浏览次数 : 4061    

  近期,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饼干,淀粉及淀粉制品,酒类,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粮食加工品,乳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特殊膳食食品,调味品,饮料12大类食品938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936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检验项目等具体情况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1.郑州福尚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山东上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日式蛋黄煎饼,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0.36g/100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25g/100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2.郸城县胡集时代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项城市富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芝麻花生酱,黄曲霉毒素B1检出值为67.3μ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5.0μg/k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二、处置措施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外省生产单位的,已按规定移送相应省级食品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省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已要求郑州、周口等地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2021年6月7日   


Copyright @ 2017 www.luoshan.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河南省信阳市罗山县人民政府
罗山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负责日常维护
主办单位:罗山县人民政府 承办:罗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376-2178559
网站标识码:4115210001 豫公网安备41152102000003 豫ICP备120258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