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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2020-2022年)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时间 : 2021年10月11日  来源 : 河南省人民政府网  作者 :   浏览次数 : 21019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数字政府建设,2020年12月11日省政府印发了《河南省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2020—2022年)》(豫政〔2020〕35号)(以下简称《规划》),明确了我省数字政府建设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实现路径,成立了由省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省数字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大数据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省大数据局根据《规划》拟定了《河南省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2020—2022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紧紧围绕《规划》,结合国家新出台的数字政府建设方面有关政策文件,以应用便利化为导向,以项目建设为抓手,细化建设内容,明确责任单位,制定保障措施,确保《规划》落地实施。

  《实施方案》起草过程中,省大数据局充分征求了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数字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意见建议并进行修改完善。2020年5月19日,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暨深化“放管服”改革2021年第1次工作例会对《实施方案》进行了审议。2021年8月9日,省政府第13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实施方案》,8月20日省政府办公厅印了省政府第130次常务会议纪要,同意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

  二、主要意义

  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和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省大数据局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依据《规划》研究起草了《实施方案》,明确了落实规划的具体措施和实施路径,切实落实落细规划中提出的重大政策、重大改革、重大项目,加快省大数据中心(一期)、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二期)等我省数字化转型的基础工程。创新场景应用,建设政务服务、社会治理、科学决策等政务应用生态,推进政府管理和社会治理模式创新,利用大数据保障和改善民生,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突出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问题,促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三、主要内容

  第一章,建立全省一盘棋工作机制。主要包括健全工作体系、建立常态化协调督导机制、形成攻坚团队和专班工作机制、优化系统建设机制等四个方面。

  第二章,加强基础设施体系建设。从加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数据资源管理、加强公共支撑建设等三方面,加快推动数字政府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第三章,加强政务服务应用建设,主要包括推动一体化政务服务应用、促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扩展公共服务应用三方面建设内容。

  第四章,加强社会治理应用建设。主要包括推动“互联网+监管”应用、加强“一网通管”社会治理应用、加强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应用等三个方面建设内容。

  第五章,加强科学决策应用建设,包括建设“豫正通”(领导驾驶舱和13710督办平台),构建经济运行主题数据库,建设疫情防控分析系统,构建省级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数据库和应用支撑平台,建设一体化协同办公平台等。

  第六章,建设国家(郑州)数据枢纽港,包括数脑、数网、数纽、数链、数盾5大核心工程和数字应用体系建设。

  第七章,加强组织保障。从强化“四位一体”机制保障,强化资金保障,强化法规制度保障等四个方面,保障数字政府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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