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时间是:2024年04月24日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动态 > 公告公示
罗山县2019年稻渔综合种养涉农资金奖补实施方案
时间 : 2019年08月05日  来源 : 水产局  作者 : 佚名  浏览次数 : 18578    

为全力推进农业供应侧改革,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发展以稻虾共生为主题的稻渔综合种养,把稻渔综合种养打造成为富民强县、脱贫攻坚、预防返贫的支柱产业,带动农村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助推脱贫攻坚。按照《罗山县稻渔综合种养实施方案(2018-2022年)》要求,特制定2019年全县稻渔综合种养涉农资金奖补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2018年中央1号文件为指导,以促进现代农业提质增效和农民增收为核心,增强稻渔综合种养产业为基础,致力打造优质稻渔品牌,着力推进稻渔综合种养产业的标准化、规模化、现代化发展,强化政策、科技、设施装备、人才和体制支撑,构建和完善稻渔综合种养产业发展体系,探索出一条稻渔综合种养与产业扶贫相结合的路子。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龙头带动。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龙头企业带动、合作社参与”的模式,强化政府支持作用,发挥龙头企业、农民经济合作组织的主体作用和首创精神,引导贫困户投入稻渔综合种养产业,合力推进产业发展,助推脱贫攻坚。

(二)坚持因地制宜,协调发展。充分利用有水源、水利设施完备的农田,大力发展稻虾共作综合种养,实现以稻虾共生为主题的稻渔生态种养,加快推进水产养殖向规模化基地集中,小龙虾精养塘与稻虾共作协调发展,保障市场稳定供应,减少龙虾市场波动。

(三)注重示范引领、辐射带动。创建各级示范基地,发挥创建主体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科技创新作用,按照示范引领、辐射带动的要求,创新体制机制,集成稻渔综合种养先进技术,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真正让农民特别是贫困户得到实惠。

(四)坚持改革创新,科技支撑。强化科技支撑体系建设,加快农村科技人才培养,促进稻渔综合种养产业增长由粗放经营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和管理创新转变。

三、建设标准、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及进度安排

(一)建设标准:按照《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规范稻渔综合种养田间工程建设的通知》(信政办明电〔2018206号)要求,新开展稻渔综合种养工程稻渔综合种养工程要确保规范建设,养虾田间工程沟坑占比不超过稻田面积的10%,不允许新发展的稻田出现超标准开挖沟坑、弃稻养虾养鱼。

(二)建设地点

楠杆镇、竹竿镇、周党镇、朱堂乡、子路镇、高店乡、庙仙乡、彭新镇、尤店乡、青山镇、莽张镇、灵山镇、山店乡、定远乡、东铺镇、潘新镇、铁铺镇、龙山街道办事处、丽水街道办事处、宝城街道办事处20个乡镇、街道的各个行政村。

(三)建设内容

楠杆镇:对260户贫困户自主开展稻虾共作,面积1658亩;带动贫困人口实现增收的种养大户2户,面积1104亩;奖补面积2762亩。

竹竿镇:对120户贫困户自主开展稻虾共作,面积600亩;带动贫困人口实现增收的种养大户4户,面积1270;奖补面积1870亩。

周党镇:对210户贫困户自主开展稻虾共作,面积850亩;带动贫困人口实现增收的种养大户4户,面积1220;奖补面积2070亩。

朱堂乡:对116户贫困户自主开展稻虾共作,面积389亩;带动贫困人口实现增收的种养大户2户,面积650;奖补面积1039亩。

子路镇:对94户贫困户自主开展稻虾共作,面积1648.5亩;带动贫困人口实现增收的种养大户7户,面积4177亩奖补面积5825.5亩。

高店乡:对162户贫困户自主开展稻虾共作,面积648亩;带动贫困人口实现增收的种养大户1户,面积436亩奖补面积1084亩。

庙仙乡:对150户贫困户自主开展稻虾共作,面积730亩;带动贫困人口实现增收的种养大户5户,面积6130亩奖补面积6860亩。

彭新镇:对20户贫困户自主开展稻虾共作,面积90亩;带动贫困人口实现增收的种养大户1户,面积300亩奖补面积390亩。

尤店乡:对55户贫困户自主开展稻虾共作,面积260亩;带动贫困人口实现增收的种养大户2户,面积677亩奖补面积937亩。

青山镇:对240户贫困户自主开展稻虾共作,面积1200亩;带动贫困人口实现增收的种养大户1户,面积300亩奖补面积1500亩。

莽张镇:对57户贫困户自主开展稻虾共作,面积1018亩;带动贫困人口实现增收的种养大户6户,面积2587亩奖补面积3605亩。

灵山镇:对176户贫困户自主开展稻虾共作,面积865亩;带动贫困人口实现增收的种养大户1户,面积500亩奖补面积1365亩。

山店乡:对140户贫困户自主开展稻虾共作,面积420亩;带动贫困人口实现增收的种养大户1户,面积670亩奖补面积1090亩。

定远乡:对115户贫困户自主开展稻虾共作,面积650亩;带动贫困人口实现增收的种养大户2户,面积600亩奖补面积1250亩。

龙山街道办事处:对16户贫困户自主开展稻虾共作,面积96亩;带动贫困人口实现增收的种养大户1户,面积3200亩奖补面积3296亩。

丽水街道办事处:对12户贫困户自主开展稻虾共作,面积242亩;带动贫困人口实现增收的种养大户9户,面积4705;奖补面积4947亩。

宝城街道办事处:对2户贫困户自主开展稻虾共作,面积10亩。

东铺镇:对33户贫困户自主开展稻虾共作,面积680亩。

潘新镇:对31户贫困户自主开展稻虾共作,面积315亩。带动贫困人口实现增收的种养大户1户,面积500.奖补面积815亩。

铁铺镇:对6户贫困户自主开展稻虾共作,面积26亩。

项目对全县2019年开展稻渔综合种养1亩以上的2015户(种养面积12395.5亩)贫困户,实施奖补,每亩补助300元;开展稻渔综合种养面积在300亩以上带动贫困户开展种养的51户种养大户(种养面积29026亩),且保证所带动贫困户当年直接增收1000元以上的实施奖补,每亩带贫补助150元。

(四)进度安排

120191-4月,完成稻渔综合种养的田间工程。

220194-9月,落实稻渔综合种养管理措施,做好技术指导。

320199-12月,做好水稻收割后的田间管理和秋季虾种投放。

四、强化政策支持,实行涉农资金奖补。

根据信政办﹝2017152号文件精神,为鼓励贫困户稻渔综合种养、种养企业带贫,调动农民积极性,县政府对稻渔综合种养实行财政奖补。水源充足、具备从事稻渔综合种养条件的贫困种养户或经济组织向所在乡镇(街道)申报,经乡镇(街道)同意并加盖公章后,报县水产部门进行检查验收。对2019年度新贫困户、种养大户(或企业)发展的稻渔(仅限虾稻共作,不含其它共作模式)种养规模、奖补标准以及相关支持、奖励政策如下:

(一)贫困户发展稻渔综合种养建设规模及奖补标准: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含已脱贫贫困户,但均仅限于本人责任田)从事稻渔综合种养的,种养1亩以上(含1亩),每亩一次性给予奖补资金300元(对于2018年度已享受过补贴仍继续养殖的仍享受此项奖补)。

(二)带贫的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发展稻虾综合种养面积300亩以上(含300亩)。应平均每10亩带动一个贫困人口,由贫困人员到种养企业接受技术培训或参加力所能及的劳作,由此为每个贫困人口年增加1000元的经济收入,经乡镇街道同意,签订帮扶协议。经验收合格后,每亩在原来奖补资金130元的基础上再补助150元。对于2018年度已享受过奖补政策的种养大户,继续从事稻渔综合种养产业(面积在300亩以上),鼓励带贫,仍然按每10亩带动一个贫困人口,并给每个贫困人口年均增加1000元的经济收入,经乡镇街道同意,签订帮扶协议。经验收合格后,每亩一次性奖补资金150元。

五、涉农奖补资金预算

目前,初步统计全县从事稻渔综合种养面积在300亩以上的有51户,总面积29026亩;贫困户2015户,总面积12395.5亩。所需涉农奖补资金:

1、贫困户奖补资金:

12395.5亩×300/=3718650

2、带贫种养大户奖补资金:

29026亩×150/=4353900

以上所需涉农奖补资金总计8072550万元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稻渔综合种养领导小组,对全县稻虾共作综合种养产业进行安排部署,制定目标,明确责任,加强督查,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全力抓的良好局面。县政府定期听取稻虾共作综合养殖产业发展项目建设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将其列入目标管理。

(二)加大扶持力度。按照《罗山县关于稻渔综合种养实施方案(2018-2022年)》要求,县财政在2019年预算内安排资金,保障稻虾综合种养的技术指导、培训、示范推广、苗种繁育、品种改良、市场销售及业务部门人员的管理费用等。

(三)强化质量监管。加强渔业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渔业健康示范县建设,将其作为创建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的重要内容,确保虾稻种养水源安全,实施产地环境、投入品使用、生产过程、产品质量全程监控,切实落实小龙虾生产、收购、储运、加工、包装、销售各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引导龙头企业开展“三品一标”体系质量认证,建立产品质量追溯制度,加强对小龙虾产品质量日常安全监管,确保全县范围的小龙虾产品质量安全可控、来源可追溯。对创建“三品一标”的产地、产品认证,按照《罗山县“三品一标”认证奖励办法》执行。

(四)建立配套体系。结合小龙虾产业发展,规划建设相适应的产地交易市场,促进产品便捷进入市场。支持企业采取联营、连锁、加盟等形式,在大中城市开设销售窗口,建设规范化小龙虾餐饮连锁经营店和小龙虾产品直营店。引导小龙虾龙头企业更新营销理念,建立多元化销售渠道。引导培育电商品牌,发展电子商务、配送、代理、直销、批发、邮购等新型流通业态。积极推进小龙虾“走出去”战略,不断开拓销售市场,提升我县小龙虾市场竞争力。

(五)开展技术培训。加强基础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县、乡两级技术服务队伍,科技人员深入田间地头,为稻虾综合种养企业和农户进行现场指导,传授实用技术。县水产局组织技术骨干,利用农闲对稻虾综合种养企业和农户进行技术培训,提高种养企业和农户的技术水平。引导科研院所、大专院校、龙头企业、相关行业技术部门与企业参与技术服务,形成相配套的社会化服务网络。积极承接小龙虾产业科技推广项目和产业基地建设项目,鼓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创办领办经济实体。建立健全我县小龙虾产业产销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整合小龙虾信息服务资源,建立多元化的信息服务渠道,推动小龙虾养殖、收储、加工、销售全产业链的信息服务,增强小龙虾产业科技信息化支撑能力。推进建立小龙虾产业技术研究基地建设,开展小龙虾良种选育繁育、新品种引进示范和推广应用,开发虾稻资源,选育优良品种。

罗山县水产局

2019424

Copyright @ 2017 www.luoshan.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河南省信阳市罗山县人民政府
罗山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负责日常维护
主办单位:罗山县人民政府 承办:罗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376-2178559
网站标识码:4115210001 豫公网安备41152102000003 豫ICP备120258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