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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检察院提前介入落实“三提一化”
时间 : 2018年06月22日  来源 : 县检察院  作者 : 佚名  浏览次数 : 2711    

近年来,县检察院在办理重大复杂疑难刑事案件中学会“抢跑”,在提请逮捕、移送起诉之前介入公安机关侦查,实施提前掌握发案信息、提前介入办案现场、提出介入意见、案件化办理的“三提一化”工作新举措,使提前介入工作更加精准、更具实效,较好解决了公安机关侦查取证不到位、出现非法(瑕疵)证据、侦查(补查)时间过长等问题,受到公安机关、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好评。据统计,2017年以来,该院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82件,审查起诉案件476件,对105起案件进行提前介入,所有介入案件在检察环节做到了零不捕、零退补、零不诉、零瑕疵证据,办案质效得到明显提升。

一、克服跛足问题,瞄准冲刺目标

针对侦查监督工作中存在信息不畅通、公安机关取证不到位、对取证范围、证据标准公检两家认识不统一等问题,该院与县公安局充分协商,出台《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刑事案件实施意见》,弥补制度空白,对提前介入工作作出细致规定。

二、抓好“三级跳”,规制乱跳乱跑

该院在提前介入工作中,注重抓好工作重点,实现完美三级跳:一是及时派员介入案件。在公安侦查阶段,需要进行提前介入的重大疑难案件,采取由侦监、公诉联合提前介入或由侦监部门单独提前介入方式进行。二是熟悉案情,全面引导公安取证。检察人员到位后,十分明确自己所做的工作,把职责履行到位,做到“一熟悉”“二掌握”“三到场”。三是注意掌握提前介入的工作方法技巧。严格遵循《刑事诉讼法》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做到引导不主导,参与不包办,帮忙不添乱,工作中注重提醒侦查人员把准侦查方向,及时获取该取的证据,对瑕疵证据,提出补充和完善建议,对公安机关的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对案件的定性、法律适用发表意见。

三、注重竞技规则,练内功强体能

该院要求介入检察官做好三项工作,一是准确细致提出介入意见。员额检察官介入案件后,应提出介入意见材料。二是介入工作案件化办理。该院要求专案办理每一个提前介入案件,形成工作卷宗。三是落实介入工作责任制。员额检察官提前介入公安侦查,案件提请逮捕或移送审查起诉后,由介入检察官办理,要求审查逮捕案件在3日内办结,审查起诉案件在10日内办结,实现“四零”(零不捕、零退补、零不诉、零瑕疵证据)目标。

实行“三提一化”工作措施以来,不仅公安机关案件办理质量有了提升,而且该院检察人员工作责任意识得到增强,实现不捕、退回补充侦查、存疑不诉三下降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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