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罗山县召开河道采砂监管工作推进会议。县长汪明君,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李芳军,县领导李焕伟,县公安局局长周从贵出席会议。
会上,县交通局、住建局、水利局分别汇报了河道采砂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并就河道采砂监管长效机制建立提出了意见建议。
汪明君在讲话中指出,河道采砂管理是践行生态文明思想,改善河流生态环境和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工作,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大河砂管理力度,强力推进我县河道采砂监管工作。各相关乡镇和县公安、国土等部门要加强协调,相互配合,共同努力做好砂堆回购工作。要保障县域河砂供应,保持河砂价格稳定,确保满足全县脱贫攻坚及各重点项目建设用砂需求。
汪明君强调,要进一步加大河道采砂监管力度。要持续保持河砂管控的高压态势,加大打击力度,严厉打击盗采偷运河砂等违法行为。要加强日常巡河监管,落实“河长+警长”工作机制,各级河长要切实负起责任,履职尽责,要强化乡镇监管责任,加强对重点河流重点河段监管,对河道非法采砂做到及时发现,及时管理。要加大河砂运输管理,加强对运砂车辆的实时监控,严厉打击超载超限行为。要建立完善河道采砂监管长效机制,确保全县河砂开采科学、有序、可控。
李芳军、李焕伟也分别就下一步河道采砂监管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