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日常监管工作指引》(豫政金〔2017〕311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关于融资担保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退出问题的通知》(豫政金〔2018〕109号)相关规定,经审查,拟同意罗山县泰隆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退出小额贷款试点的申请,报请上级监管部门取消该公司试点资格,现予以公示。本次取消该公司小额贷款试点资格,试点资格取消后,公司不得再从事小额贷款相关经营活动,但法人主体资格仍然存在,必须继续承担本应承担的债权债务及相关法律责任。
公示期:2019年7月5日——2019年7月11日。
监督举报电话:0376-2178536
罗山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9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