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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山县旅游业转型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时间 : 2018年06月13日  来源 : 县旅游局  作者 :   浏览次数 : 8540    

罗政办〔2018〕44号

 

罗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罗山县旅游业转型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罗山县旅游业转型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6月8日

 

罗山县旅游业转型发展三年行动方案

(2018—2020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旅游产业转型升级行动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豫政办〔2017〕97号)和《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信阳市旅游业转型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信政办〔2018〕31号),加快我县旅游业转型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旅游业是最具潜力的朝阳产业、绿色产业、富民产业,对加快经济新常态下产业结构调整具有重要推动作用。我县大力发展旅游业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但又存在旅游产业规模小、品牌影响力不强、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滞后、市场营销不到位、政策保障力度不足等突出问题,迫切需要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指导,以“融合化、智能化、绿色化、高端化、标准化”为导向,按照优质旅游要求,通过实施五大提升工程,大力发展全域旅游,推进我县旅游业转型升级,提升“长征红乡·灵秀罗山”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到2020年,力争接待游客400万人次,旅游综合收入20亿元。

二、重点任务

(一)旅游品牌提升工程

采取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的方式,引进一批战略合作伙伴,实施一批重点项目,促进我县旅游品牌形象提升。

1.全面启动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强化大旅游意识,科学编制《罗山县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依托罗山县区位优势,整合罗山多样的山水地貌、厚重的佛教资源、璀璨的红色资源、瑰丽的生物资源、灿烂的历史资源、丰富的民俗资源以及优渥的农业资源,在保护生态的前提下,打造集宗教文化朝觐、红色历史教育、生态旅游养生、乡村旅游休闲、农业观光度假、民俗节庆娱乐等于一体的全域旅游县。(责任单位:董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县直各相关单位,各乡镇、街道)

2.努力促进景区提质升级。按照以“绿”托“红”,以“红”带“绿”的发展思路,积极对接构建生态豫南旅游协作圈行动,突出特色,重点打造。灵山风景区在深度挖掘佛教文化内涵,丰富旅游体验项目的基础上,做大体量,提升档次,加快推动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工作,提升旅游景区品位。董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在做好自然生态保护同时建设生态观鸟科普游园区。何家冲纪念园加快向纵深开发,在打造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和古村落保护开发的基础上,建设户外拓展、自驾车房车露营基地和旅游健身步道等互动旅游产品建设项目,争创国家4A级旅游景区。加快莲塘、龙池、九里湖、石山湖等景区开发建设和提质升级步伐,努力实现新突破。(责任单位:县旅游发展服务中心、发展改革委、董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国土资源局,各有关乡镇)

3.积极发展丰富产品业态。以休闲度假、康养旅游为方向,坚持高起点、高标准策划推出一批旅游新产品,重点培育研学、会议、体育、康养、文化、茶乡休闲等旅游精品产品。深度挖掘茶文化旅游资源,将旅游元素融入茶园建设,形成以茶元素为主题,以茶基地为载体,以茶旅游为内容,以茶市场为动力,打造茶旅融合品牌。支持周党镇灵山茶业生态茶园、潘新镇申林薮北生态茶园、灵山镇亿峰生态茶园、灵鼎峰生态茶园等茶旅游点建设。积极培育特色乡村游产品,重点打造以灵山、何家冲、前锋村、董桥村、钓鱼台村为代表的乡村旅游特色村,推进灵山镇现代园林灵山湖水木乐园、周党镇豫南农耕文化观光体验园、青山镇亚森生态农业观光园、莽张镇德江生态农业产业园、山店乡云禾山水休闲体验园、尤店乡现代农业产业园等生态农业和健康养生项目建设。各乡镇(街道)要结合自身特点和优势,打造一处乡村旅游示范点,以点带面,着力构建“全县是景区、处处是景观、村村是景点”的全域化旅游新格局。(责任单位:县旅游发展服务中心、发展改革委、林业局、农业局、教体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水利局、茶办,各乡镇、街道)

4.着力做靓旅游形象。深入研究,找准定位,加强提炼升华,构建具有罗山特色、彰显罗山个性、文字凝练、唤起强烈的向往和求知欲望的旅游品牌形象。精心制作一部罗山旅游观光片、一套罗山旅游画册。坚持旅游形象宣传、节庆活动、精准营销、全域旅游宣传等多管齐下、多措并举,突出强化节庆活动,举办“灵山庙会”、“灵山帐篷节”、“灵山九九重阳登山节”、何家冲爱国主义主题教育和红军长征出发胜利纪念等系列活动。坚持大投入造势,整合宣传资金,有计划地在国内主流媒体,客源地机场、高铁站、高速公路等户外媒体投放形象宣传广告,组织开展旅游大咖采风、摄影大赛等,进行持续宣传。充分利用手机、微博、微信、论坛等各类新型网络媒体,把传统与现代宣传方式结合起来,扩大宣传效果,增强罗山旅游品牌的影响力和竞争力。(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旅游发展服务中心、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教体局,各乡镇、街道)

(二)旅游产业提升工程

适应旅游市场多样化的需求,整合资源,促进融合发展,提升旅游产业品质和内涵。

5.推进旅游和文化发展相融合。充分利用罗山文化资源丰富的优势,挖掘整合全县特色文化资源,形成具有影响力的文化旅游产品。依托九里关和豫楚古驿道,打造关隘文化。依托莽张商周古罗国遗址,深入挖掘根亲文化资源。讲好“子路问津”历史典故,丰富文化旅游产品内涵,开展文化体验游。以楠杆田堰知青文化为创意主题,结合农家乐,打造知青居。加强古民居、古村落、古祠堂等人文资源保护开发,推动皮影、剪纸、布雕画等非物质文化遗产转换为旅游产品。引导鼓励景区文化旅游演艺新产品,打造旅游演艺节目,培育新的消费热点。通过开展参与性的文化节事和赛事活动等途径,形成多元旅游产品体系,扩大旅游消费。(责任单位: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旅游发展服务中心,各乡镇、街道)

6.推进旅游和科技发展相融合。加快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技术在旅游领域的跨界融合、转化应用,借助多媒体、AR/VR、人工智能、全息影像、水幕电影等新技术实现虚拟与现实的结合,开发一批新旅游产品,提升旅游新产品的绿色化、创意化、体验化和智能化水平,让旅游更便利、体验更丰富、享受更多元。(责任单位:县工业信息化委、旅游发展服务中心,各乡镇、街道)

7.推进旅游和城镇发展相融合。将城镇建设与旅游业结合起来,充分考虑旅游功能,植入旅游基因,打造开放共享的城镇休闲旅游空间,重点构建完善城市生态体系,把县城建设成为功能强大的全域旅游发展综合服务中心和休闲游憩中心,实现景城良性互动。抓住省推动重点旅游小镇建设的机遇,推进集镇综合提升工程,加快启动灵山特色小镇规划建设,打造一批特色小镇、精致小镇。(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国土资源局、发展改革委、旅游发展服务中心,各乡镇、街道)

8.推进旅游和农业发展相融合。结合美丽乡村建设,依托绿水青山、田园风光、传统村落、民俗文化等大力发展观光农业和休闲农业,积极培育创意农业、定制农业、体验农业等新型业态。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加快乡村旅游经营户的改造提升工作,尽快打造形成312国道、219省道、339省道和淮河沿线独具特色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带。积极推进农村三产融合,培育发展特色民宿、特色休闲农庄、特色农业观光园和田园综合体等新业态,发展建设一批农业旅游景区景点,让农区变成景区、田园变成公园、民房变成客房。(责任单位:县农业局、林业局、旅游发展服务中心、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各乡镇、街道)

(三)旅游服务提升工程

围绕提供更精准、更便捷,智能化、个性化的服务,积极改善环境,提升服务品质,用优质服务暖人心、热情待客赢市场。

9.健全旅游服务设施。加快县城旅游服务主集散中心、灵山、周党两个副集散中心建设,形成“1+2+N”旅游服务体系,为游客提供旅游集散、咨询、票务、换乘等旅游公共服务;统筹协调,在县城和主要旅游道路沿线布局修建一批公益性的游憩绿道、城市广场、休闲街区、文化场所等公共休闲空间。继续实施“厕所革命”,推进“厕所革命”从景区向城市、农村延伸,向全域拓展。到2020年,全县再新建和改造77座旅游厕所并实行免费开放,实现旅游景区、旅游线路沿线、交通集散点、休闲步行街区等区域厕所充足并达到A级标准。将旅游厕所建设管理纳入文明城市、卫生县城、文明村镇和A级景区、乡村旅游示范点、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活动中,为新时代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注入强大动力。(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城市管理局、交通运输局、旅游发展服务中心、农业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各乡镇、街道)

10.提升旅游服务质量。以标准化、规范化为手段,借鉴“金钥匙”等先进服务品牌理念,以深入推进标准化建设为契机,引导旅游企业切实增强标准意识,提升标杆,健全标准,逐步形成旅游产品和服务标准化体系。把诚信放在更重要的位置,倡导诚信服务,加强旅游行业诚信教育和诚信文化建设,不断提高食、住、行、游、购、娱等各个环节的服务质量,全方位满足游客需求,打造罗山旅游服务的金字招牌。(责任单位:县旅游发展服务中心、工商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物价办,各乡镇、街道)

11.完善智慧旅游系统。加强智慧旅游体系建设,完善旅游大数据采集、综合利用和指挥调度设施,建立集信息、集散、调度、统计功能于一体的全县旅游公共服务和产业监测平台,实现旅游与其他部门数据信息共享和重点部位、环境实时监测。支持建设智慧旅游景区、智慧旅游乡村。到2020年,全县3A级以上景区实现免费WIFI、智能导览、电子讲解、在线预订、信息推送等全覆盖。深化与大型网络营销平台、在线旅行商合作,支持在线度假租赁、旅游网络购物、在线旅游租车平台发展。推进移动互联手机客户端应用,为入(过)境游客提供丰富便捷的旅游资讯。(责任单位:县工业信息化委、城市管理局、旅游发展服务中心、公安局、交通运输局、气象局,各乡镇、街道)

12.完善旅游标识系统。重点提升火车站和高速、国道出入口等重要节点交通指引标识。完善通往旅游集散地、旅游目的地、A级以上景区的主要道路和连接线指引标识系统,促进旅游景区多语种标识系统的规范化。协调并规范跨区域旅游交通指引标识、乡村公路旅游交通指引标识的制作与设置。(责任单位:县公安局、交通运输局、旅游发展服务中心,各乡镇、街道)

13.加快旅游商品开发。适应游客对文化艺术品的需求,大力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书法、美术、摄影等系列艺术精品;充分挖掘灵山佛教文化内涵,开发独具特色、物美价廉的祈福纳祥系列旅游纪念品;发挥山区野生资源优势,引导搞好山野菜、中草药和各种山珍等野生资源产品的开发,促进乡村旅游后备箱工程建设;积极构建旅游商业区、风情购物街、特色店和旅游景区、旅游饭店相结合的旅游购物网点体系。(责任单位:县旅游发展服务中心、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工商质监局、商务局、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农业局、城市管理局,各乡镇、街道)

(四)旅游交通提升工程

14.积极开展旅游交通“织网”行动。一是加快县域大交通建设步伐。打造罗山到信阳的快速通道,实施国道、省道交通网改造提升工程。二是加速推进旅游道路建设。加大南信叶路、“曾店——彭新——铁铺”和“灵山(镇)——铁铺——山店”等通景公路的改造提升力度;积极协调开通京港澳鸡公山高速出口,提高旅游景区的可进入性。到2020年实现县内4A级以上旅游景区二级公路全贯通。三是完善旅游交通服务体系。开通罗山县城至灵山风景区、何家冲旅游公交线路,支持鼓励周边县区的旅游汽车公司开通至罗山的旅游专线,推进城乡公交服务网络向旅游景区、乡村旅游点延伸,完善路途游憩服务功能。四是加快城区、景区、游客集中场所停车场改扩建步伐。完成灵山新生态停车场、灵山老停车场改造项目以及青蓬自驾车和房车露营地建设,为游客提供多样化的换乘服务。力争到2020年,全县新增停车场面积10万平方米,新增停车位4000—5000个,不断满足日益扩大的停车需求。(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公路局、发展改革委、旅游发展服务中心、财政局、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各乡镇、街道)

(五)旅游管理提升工程

15.加强市场监管。贯彻落实《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的通知》(信政文〔2016〕155号),县旅游、交通运输、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旅游市场秩序实施综合监管,建立统一调度、综合指挥、快速反应、高效处置的旅游市场监管工作机制。开展文明旅游、理性消费活动,引导游客理性选择旅游产品,签订旅游合同,依法合理维权。(责任单位:县旅游发展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工商质监局、物价办、食品药品监管局,各乡镇、街道)

16、建立旅游安全综合防控机制。落实旅游安全管理责任,完善旅游应急机制,健全各项安全保卫措施;加强旅游消费各环节的安全隐患治理、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旅游安全宣传力度,防止发生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建立旅游安全信息网络,完善旅游安全信息服务;落实旅游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旅游安全教育和培训,增强旅游者及旅游从业人员旅游安全意识,提高防范和处理旅游意外事故的能力。(责任单位:县安全监管局、旅游发展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工商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各乡镇、街道)

三、保障措施

17.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县旅游产业发展大会,研究解决旅游产业转型升级重大问题,有效推进措施。成立旅游综合协调管理部门,建立定期协商机制,推动区域旅游资源整合、协同发展。(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直各单位,各乡镇、街道)

18.推动综合改革。完善旅游部门统筹协调、产业促进和市场监管等职能,强化旅游部门力量,构建党政统筹、部门联动的旅游发展模式。推进全县旅游综合执法改革,探索设立旅游警察、旅游巡回法庭、工商旅游分局等;旅游、交通运输、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旅游市场秩序实施综合监管,加快组建旅游质监执法队伍。(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工商质监局、旅游发展服务中心,各乡镇、街道)

19.加大财政扶持。设立县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旅游推广、规划编制、人才培养、公共设施提升以及旅游奖励、重点项目引导性投入。将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和项目,纳入美丽乡村、扶贫开发、文化产业、央企合作、节能减排、电子商务等专项资金支持范围。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建设基金、省旅游发展基金等支持我县旅游重大项目建设。支持旅游企业利用资本市场,通过项目融资、联合投资、发行企业债券等方式增加旅游投资。引导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方式,提供针对旅游企业的综合授信及其他金融服务。(责任单位:县政府金融办、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旅游发展服务中心、扶贫办)

20.加强人才保障。制订旅游从业人员培训计划,通过“请进来、走出去”、校企合作等办法,加强对全县旅游从业人员,特别是旅游企业负责人、导游等重点人员的培训教育;把旅游高端人才的引进纳入全县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着力引进一批人才,努力建设一支具有现代旅游意识、市场意识和服务意识的人才队伍。(责任单位:县旅游发展服务中心、教体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1.落实用地政策。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5号)和省市县有关旅游用地的相关政策。将旅游发展所需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统筹安排,年度土地利用计划适当向旅游领域倾斜,适度扩大旅游产业用地供给,优先保障旅游重点项目和乡村旅游扶贫项目用地。支持利用荒地、荒坡、荒滩、垃圾场、废弃矿山等国有或集体土地开发旅游项目。(责任单位:县国土资源局、林业局、农业局、环境保护局、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旅游发展服务中心)

22.完善奖惩机制。实行旅游重大建设项目动态调整制度,具备条件的旅游重大建设项目及时纳入推进名录,进展缓慢的项目及时退出。对新评定的国家3A级以上旅游景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国家旅游标准化示范单位、国家和省级旅游度假区,新评定的三星级以上的旅游饭店,新评定的国家级、省级旅游示范乡(镇)和国家级、省级特色旅游村,旅游行业先进个人,自主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新型旅游商品(纪念品),获得国家级和省级旅游商品设计大赛一、二、三等奖,按照《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信阳市促进旅游产业发展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信政文〔2018〕30号)要求,申报市政府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给予鼓励支持。(责任单位:县财政局、旅游发展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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