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公共利益,县政府根据信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2020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拟征收罗山县尤店乡沈湾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土地作为信阳罗山张湾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有关规定,现将征收范围、征收目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社会保障内容、信访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有关事项发布启动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
河南信阳罗山张湾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范围和目的
1、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土地为罗山县尤店乡沈湾村集体土地0.4824公顷,全部为耕地。 (详见附件:土地勘测定界图)。
2、征收土地目的:
基础设施项目用地需要。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委托有资质的土地勘测单位对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进行测绘,并委托尤店乡人民政府对地上附着物、青苗等权属、种类和数量进行现状调查。
四、信访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情况
由县政府组织信访、维稳等部门对该批次征地补偿安置、社会稳定风险等事项进行评估。
五、其他事项
如对该批次征地有异议的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应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向尤店乡人民政府或县自然资源局提出异议申请。
特此告知。
附件:土地勘测定界图
2020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