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立虎,男,罗山县高店乡张河村人,其房屋位于高店乡张河村,该房屋于2001年由高店乡人民政府批准其建设,并核发《河南省城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镇建字200166)》、《农村城镇居民建设住宅用地许可证(土建字第000086号)》和《河南省城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乡镇规字200168)》。
经核实,该宗地是原中国人民解放军34552部队农副基地(原154医院农场),土地使用权人为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王立虎虽持有高店乡人民政府核发的建设手续,但由于高店乡人民政府未核准土地使用权所有人,因此王立虎并不具备申请办理建设手续主体资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可以撤销行政许可。
我局同意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五储备资产管理局郑州管理站的申请,注销2001年11月25日和2001年12月25日高店乡人民政府为其核发的《河南省城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镇建字200166)》、《农村城镇居民建设住宅用地许可证(土建字第000086号)》和《河南省城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乡镇规字200168)》。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意见,请向我局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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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于文武
罗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