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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第14批)
时间 : 2018年06月22日  来源 :   作者 :   浏览次数 : 2645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案件

办理结果公示

2018年6月22日

(第14批)

 

一、信阳市浉河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30096号

反映情况:信阳市浉河区长安路师范学院东门二街最北头,有一个张吉记特色砂锅店,油烟、污水直排师范学院白泽园小区内。诉求人要求拆除油烟机。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该砂锅店生活污水排入市政管网,但后墙管道有两处漏洞造成部分污水外溢至白泽园小区。该砂锅店已购置油烟净化器,尚未安装,餐饮油烟通过管道直排。

处理和整改情况:1.责令停业整改。该砂锅店于6月15日对后墙漏水口用水泥进行了封堵,同时清理了漏水口处的垃圾及杂物,安装了油烟净化器并正常运行。截至6月16日,已完成整改。2.持续开展餐饮油烟专项治理。进一步加大检查排查力度,切实做好餐饮油烟及污水排放治理。

问责情况:无。

 

二、信阳市浉河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30067号  

反映情况:信阳市浉河区新马路153号隔壁邻居建了一个冷库,机器噪声扰民。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新马路张林冷冻食品店在自家商住两用房建有小型冷库两座,冷库风机运行时产生的噪音存在扰民问题。6月16日,浉河区车站办事处委托河南青石环保检测有限公司对举报人室内楼道及客厅进行噪声检测,昼间噪声分别为51.8dB(A)、59.9dB(A),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中昼间噪声≦60dB(A)要求;夜间噪声分别为50.9dB(A)、52.5dB(A),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中夜间噪声≦50dB(A)要求。

处理和整改情况:责令该冷冻食品店限期整改。6月19日,该冷库外风机已更换为冷凝器,浉河区车站办事处委托第三方对举报人室内客厅进行噪声检测,夜间噪声为48.0dB(A),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中夜间噪声≦50dB(A)要求。

问责情况:无。

 

三、信阳市商城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30080号   

反映情况:信阳市商城县鄢岗镇山坎村南洼组,有一个养鸭厂,粪便污水没有处理直排,臭气难闻,虫蝇滋生,诉求人希望迁走。

调查核实情况:1.举报反映的“粪便污水没有处理直排”问题属实。经调查,该养殖场污染防治设施不健全,养殖产生的鸭粪在场区晾晒后外运肥田,部分废水流入氧化沟,部分流入厂外附近的土坑内。2.举报反映的“臭气难闻,虫蝇滋生”问题属实。该养殖场未能正常落实各项污染物防治设施,在养殖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对周边环境造成了一定影响。

处理和整改情况:1. 关闭该养殖场。目前,该养殖场饲养的鸭子已全部清理完毕,养殖场鸭架、漏网、围挡等养鸭设施全部拆除,残余鸭粪全部清理,同时对养殖场地和设施进行杀菌消毒。2. 加强日常监管。举一反三,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及时处理和整改问题,防止养殖污染问题发生。

问责情况:对负有属地管理责任的鄢岗镇环卫所所长曾道胜进行约谈;对鄢岗镇山坎村党支部书记程磊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商城县环境监察大队中队长刘克铭诫勉谈话;对商城县畜牧局执法队队长冯文强诫勉谈话。

 

四、信阳市商城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30085号   

反映情况:信阳市商城县鄢岗镇山坎村南洼组有一个无证养鸭厂,臭气难闻,废水直排集体灌溉池塘里、粪便污水随意排放,土壤受到污染。诉求人要求养鸭场搬迁。

调查核实情况:1.举报反映的“无证鸭厂,废水直排集体灌溉池塘里、粪便污水随意排放”问题基本属实。该养殖场污染防治设施不健全,养殖产生的鸭粪在场区晾晒后外运肥田,部分废水流入氧化沟,部分流入厂外附近的土坑内。2.举报反映的“臭气难闻,土壤受到污染”问题属实。该合作社未能正常落实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在养殖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对周边环境、居民生活造成了一定影响,畜禽粪便对周边土壤环境造成一定污染。

处理和整改情况:1.关闭该养殖场。目前,该养殖场饲养的鸭子已全部清理完毕,养殖场鸭架、漏网、围挡等养鸭设施全部拆除,残余鸭粪全部清理,同时对养殖场地和设施进行杀菌消毒。2. 加强日常监管。举一反三,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及时处理和整改问题,防止养殖污染问题发生。

问责情况:对负有属地管理责任的鄢岗镇环卫所所长曾道胜进行约谈;对鄢岗镇山坎村党支部书记程磊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商城县环境监察大队中队长刘克铭诫勉谈话;对商城县畜牧局执法队队长冯文强诫勉谈话。

 

五、信阳市商城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30082号 

反映情况:信阳市商城县鄢岗镇山坎村南洼组,有一个养鸭厂,粪便污水直排,气味难闻。

调查核实情况:1.举报反映的“粪便污水直排”问题基本属实。经调查,该养殖场污染防治设施不健全,养殖产生的鸭粪在场区晾晒后外运肥田,部分废水流入氧化沟,部分流入厂外附近的土坑内。2.举报反映的“气味难闻”问题属实。该养殖场未能正常落实各项污染物防治设施,在养殖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对周边环境造成了一定影响。

处理和整改情况:1.关闭该养殖场。目前,该养殖场饲养的鸭子已全部清理完毕,养殖场鸭架、漏网、围挡等养鸭设施全部拆除,残余鸭粪全部清理,同时对养殖场地和设施进行杀菌消毒。2. 加强日常监管。举一反三,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及时处理和整改问题,防止养殖污染问题发生。

问责情况:对负有属地管理责任的鄢岗镇环卫所所长曾道胜进行约谈;对鄢岗镇山坎村党支部书记程磊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商城县环境监察大队中队长刘克铭诫勉谈话;对商城县畜牧局执法队队长冯文强诫勉谈话。

 

六、信阳市商城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140003号 

反映情况:信阳市商城县鄢岗镇长冲村小姜营、大姜菅、花大冲居民组有两个养鸭场,不仅排放污水污染环境,而且晒鸭粪更是臭气熏天、苍蝇乱飞。其中一个养鸭场老板是刘地金,占地约20亩,年养鸭子7、8水,每水上万只。另一个场老板是郭仲兵,养鸭场占地约14亩,年养鸭子7、8水,每水上万只。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信访人反映的养鸭场系商城县华英鸭富民养殖场、永兴华英鸭养殖小区。经查,举报反映的问题属实。两个养殖场污染防治设施不齐全,且未正常运行,存在养殖废水外排、鸭粪臭气难闻等污染环境问题。

处理和整改情况:1. 商城县环境保护局于2018年6月13、16日分别对两家养殖场下达《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立即停止畜禽养殖场的生产或者使用。2. 鄢岗镇政府分别对两家养殖场下达了责令拆除华英鸭养殖场设施的通知。6月17日,对两家养殖场的鸭架、漏网、围挡等养鸭设施全部拆除,残余鸭粪全部清理,同时对养殖场地和设施进行杀菌消毒。

问责情况:对负有属地管理责任的鄢岗镇长冲村村委委员李龙前给予警告处分。

 

七、信阳市羊山新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30103号

反映情况:信阳市平桥羊山26大街锦江城小区,小区东门门面房在建一个丹溪医院,担心建设完工后医疗垃圾,空气污染,污水排放。

调查核实情况:1.举报反映的“羊山26大街锦江城小区在建丹溪医院”问题属实。经调查,该医院房屋为临街门面房,目前正进行装修,尚未安装医疗器械等设备,未投入使用。2.举报反映的“担心建设完工后产生医疗垃圾、空气污染,污水排放”问题。由于该医院尚未建成投入使用,暂无法对“医疗垃圾、空气污染,污水排放”等问题进行核实。现场检查发现,该项目通过“国家环保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自行申报了“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但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要求,应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目前,该医院已停止装修,正按相关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处理和整改情况:1. 信阳市环境保护局对“丹溪医院”下达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责令该医院立即停止建设,限期60日内重新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2. 加强督导检查,督促该医院按相关规定要求落实整改,在该医院未整改到位或未办理完善相关手续前,禁止装修施工。3. 持续加强监管,加大巡查检查力度,督导该医院严格落实有关技术规范和规定要求,防止医院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发生污染问题。

问责情况:无。

 

八、信阳市平桥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30058号

反映情况:信阳市平桥区邢集镇高堰村堰庄,路上运输车辆没有覆盖,扬尘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高堰村堰庄道路为村村通公路,运输石子车辆和农村耕种机械带土上路,部分运输石子车辆无覆盖,造成道路扬尘污染。

处理和整改情况:1. 在高堰村堰庄设立车辆冲洗点,对过往运输车辆进行冲洗,严查无覆盖拉石子车辆。2. 增加环卫作业人员,加大道路清扫频次,保持堰庄及周边道路干净、整洁。3. 增加洒水车辆,不间断实施洒水作业,保持堰庄及周边道路路面湿润,控制扬尘污染。

问责情况:无。

 

九、信阳市罗山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30053号

反映情况:信阳市罗山县竹竿镇闻湖村万寨万西组。1.陈大洼砂石厂占用基本农田挖砂,把防护林基本农田损坏,地下水污染,噪声扰民。2.万寨万西组还有一个砂场把砂堆放在村子里,相关部门隐瞒信息。

调查核实情况:1. 举报反映的“陈大洼砂石厂占用基本农田挖砂”问题。罗山县国土资源局通过实地核查证实,息县陈大洼砂厂采砂地段不属农田范围。2. 举报反映的“陈大洼砂石厂把防护林损坏”问题。罗山县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实地勘查证实,罗山县竹竿镇闻湖村万寨组竹竿河西侧确有37亩实属林地,现变成沙滩,罗山县森林公安局已展开调查。3. 举报反映的“陈大洼砂石厂开采造成地下水污染,噪声扰民”问题。2018年6月16日,罗山县环保局委托洛阳嘉清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闻湖村万寨组河段地表水进行检测,检测指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三类标准;对万寨组万姓居民家庭地下井水进行检测,检测指标符合《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三类标准。举报反映的采砂过程中噪声扰民问题基本属实。该砂石厂已于2018年5月关停,采砂船只和机械已撤离河道。4. 举报反映的“万寨万西组还有一个砂场把砂堆放在村子里,相关部门隐瞒信息”问题。经查,该砂堆产生于2015年,经国土和林业部门核实,此砂堆占用林地2.85亩。目前,正组织对该砂堆进行清除。

处理和整改情况:1. 关于罗山县竹竿镇闻湖村万寨组竹竿河西侧损坏林地问题。罗山县森林公安局已于6月17日展开调查,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进行查处。2. 关于万寨万西组砂堆占用林地问题。6月17日,罗山县森林公安局对沙堆所有人下达了“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其7日内将所堆河砂运离林区,恢复林木生长条件。目前,砂堆清除工作正在进行,计划6月23日前清除完毕。

问责情况:无。

 

十、信阳市罗山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30039号

反映情况:信阳市罗山县朱堂乡白马村袁波养鸡场,距离居民区较近,臭气难闻,粪便污水排入村边河道内,污染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该养殖厂与居民区直线距离不足两百米,属禁养区。该养殖厂建有干粪房、三级化粪池等设施,无消纳土地,治污设施未正常使用,粪便通过化粪池排入场内池塘囤积,有少量粪污通过池塘排入河道,产生的气味、污水对环境造成了一定影响。

处理和整改情况:对该养殖厂实施关闭取缔。2018年6月18日,对该养殖厂的粪便处理设施及氧化塘内污粪进行清除。6月19日,处理养殖厂内的所有蛋鸡。6月25日前,拆除养殖场内鸡笼、电机等设施。6月30日前,对鸡舍地面重新硬化、墙面刷白,清理周边环境卫生,彻底关闭禁养。

问责情况:无。

 

十一、信阳市潢川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140023号

反映情况:信阳市潢川县位于凤凰山的垃圾填埋场,渗漏液未经任何处理不定期偷排(附偷排视频)。

调查核实情况:1.举报反映的“渗漏液未经任何处理不定期偷排”问题。该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站于2009年10月使用,采用LTIR集成垃圾渗滤液处理装置,主体工艺为“预处理+生化+膜”的处理工艺。渗滤液从6300立方储存池流入垃圾渗滤液处理装置进行处理,处理渗滤液后的废水从垃圾处理场北部围墙排污口,经1100米硬化的水泥排水渠流经谈店乡徐岗坎、林堰头两村民组,进入泥河。由于渗滤液处理设施建设年代较早,仅能满足现有渗滤液处需要,渗滤液收集池未封闭且无雨污分流,存在渗滤液溢出流入农田现象。2.关于地下水和出场废水检测结果。潢川县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河南博晟检验技术有限公司)对垃圾处理场周边地下水和出场废水进行检测,根据第三方公司6月19日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该垃圾填埋场检测井所测水样因子满足《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水质标准;出场废水检测污染因子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6月18日,经潢川县环保局现场取样监测结果,谈店乡牌坊村林堰头井水所测水样因子满足《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水质标准,场北潢上公路西10米沟渠化学需氧量77.8mg/L、氨氮36.8mg/L。

处理和整改情况:1. 全面清理污泥。对被污染的周边农田和排污沟污泥进行清除,预计7月5日清理到位。2. 给予经济补偿。经与徐岗坎、林堰头村民组群众协商,就被废水污染农田造成损失补偿问题达成协议,由潢川县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一次性补偿两个村民组受损群众21万元。3.实施升级改造。潢川县于2017年4月对该场渗滤液处理工程进行升级改造,已完成项目立项、可研、环评、施工设计等手续,6月底招投标,2018年11月底完工投入使用。同时,对渗滤液专用排污管道进行整改,预计7月30日投入使用。4. 迅速扩大处理能力。为解决目前及扩容施工期间渗滤液处理问题,已租用一套渗滤液处理设备,采用微波消解预处理+两级DTRO处理工艺,日处理能力达120m3/d,已于6月16日投入使用。5. 实施经济处罚。针对该场有违法排污行为,潢川县环保局下达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并处以罚款80万元。

问责情况:1. 对潢川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分管渗滤液处理的副场长马磊行政警告处分(因垃圾处理场暂无负责人);2. 对分管垃圾处理场的潢川县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施正约谈提醒并停职三个月,三个月整改不到位,到期将给予免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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