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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案件 办理结果公示(第6批)
时间 : 2018年06月13日  来源 :   作者 :   浏览次数 : 1514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案件

办理结果公示(第6批)

2018年6月12日

 

一、信阳市羊山新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060112

反映情况:信阳市羊山新区十六大街博士名城小区,旁边刚建了一座中国铁通的信号塔,距离诉求人住宅大概50米,目前还没有使用,感觉使用后居民会受到电磁辐射影响。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群众举报的信号塔为通讯基站。该基站位于新十六街北侧博士名城路口,距离最近住宅楼约50米,目前没有投入使用。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3个正在运营的相同类型基站监测报告显示,监测点位与天线直线距离3-150m内的频率范围、电场强度、磁场强度和功率密度均在《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88)标准范围内。 

处理及整改情况:待该通信基站投入运营后,要求建设单位提供监测报告,并在基站附近公示监测结果。

问责情况:无。

 

二、信阳市新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060087

反映情况:信阳市新县千斤乡抱耳村东边有一家养猪场,气味难闻,污染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该养猪场位于千斤乡抱耳村柯岗平原,属禁养区,业主邱正勋,于2007年年底建成并投入使用,属规模以下养殖场。在2015年度标准化改造时配套建设有280立方的化粪池(4级)一座,30立方沼气池1座,60㎡堆粪棚等,圈舍进行了雨污分流改造。现场勘查无养殖废水外排迹象,养殖废水(沼液沼渣)定期被附近村民挑走用于肥田肥地,造成气味难闻的主要原因是收集池临时堆放的猪粪未经覆盖产生的。

处理及整改情况:已对该养猪场下达取缔关闭决定。目前,已清理收集池临时堆放的猪粪,正处理生猪,于6月20日前完成拆除。

问责情况:新县纪委监委对千斤乡统战委员、副乡长郑元堂、县畜牧局副书记龙瑞忠进行了约谈处理。

 

三、信阳市罗山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070035

反映情况:信阳市罗山县高店村村民投诉人反映建叶河砂厂闫继灯、魏红两人非法偷砂、砍树,之前上告法院,法院只判了闫继红,没有对魏红判刑,将投诉人打成耳穿孔,现在要求追责。高店村村长闫国兵六合砂场,目前该厂人员已逃跑,检查完就回来继续生产。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闫继灯实名为闫继中,是建业砂场的法人。该砂场于2016年8月通过招拍挂形式取得采砂权,许可期限至2017年8月,采砂场地不是林地。闫继中与投诉人发生争执厮打被提起刑事诉讼,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魏红虽是闫继中妻子但不是伤害罪行为人,故未对魏红提起诉讼。高店村村长闫国兵六合砂场于2017年10月取得河道采砂权,许可期限至2018年10月31日。目前,该采砂场已按照《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禁止河道采砂的通告》要求停止采砂,船只已调离上岸、撤出河道,人员撤离现场。在实施全面禁采后,闫国兵砂场未再继续生产。

处理及整改情况:严格落实禁止河道采砂相关规定,持续加强监管检查,确保各项整治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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