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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33批、第35批一)
时间 : 2018年07月09日  来源 :   作者 :   浏览次数 : 4736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案件

办理结果公示

2018年7月9日

(第33批)

 

一、信阳市羊山新区      受理编号:  D410000201806300002  

反映情况:信阳市羊山新区中冶尚园B区八号楼一楼,有个一家人快餐,油烟外排污染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该快餐店办理有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主要经营早点及快餐,安装有油烟净化设备。但由于油烟净化装置未定期维护清理,未设置专用烟道,存在油烟排放污染环境问题。

处理和整改情况:1.责令该快餐店15日内完成整改,对油烟净化装置进行清理检查,经监测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经营。逾期整改不到位,将对其采取关停措施。2.加强日常监管,加大执法巡查力度,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持续开展餐饮油烟专项整治,严厉查处环境污染违法违规行为,积极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问责情况:无。

 

二、信阳市羊山新区       受理编号: D410000201806290063

反映情况: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七大道明辉阿卡迪亚小区11号楼2单元1楼开有家庭餐馆,油烟直排,影响居民生活。

调查核实情况:该家庭餐馆未办理任何手续,存在油烟排放污染环境现象,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了一定影响。

处理和整改情况:1.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对其下发停业通知书,责令该家庭餐馆立即停止营业,并在30日内完成搬迁或转行。2.加强日常监管,加大执法巡查力度,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持续开展餐饮油烟专项整治,严厉查处环境污染违法违规行为,积极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问责情况:无。

 

三、信阳市息县       受理编号: D410000201806290087

反映情况:信阳市息县城关镇城河没有人治理,臭气熏天。河道被人占用私搭乱建,国家拨过钱但一直没有处理。

调查核实情况:息县护城河有两千多年历史,因年久失修、常年淤积,加之护城河内外居民众多,导致护城河长满杂草,失去景观及排水功能。2008年,息县政府自筹资金对东侧护城河(长度约550米)进行了部分整修,双侧修建污水管道,两侧污水截流至县污水处理厂。未整修河段(长度约3770米)由于水体流动性差,存在发臭现象。息县县委、县政府于2018年2月成立水体治理工作指挥部,并编制了护城河水系治理方案,目前正抓紧推进治理项目前期工作。由于之前规划体系不健全,造成部分河道两岸被占用,为改善护城河区域环境,结合黑臭水体治理工程,息县将护城河两侧区域纳入了棚户区改造项目,2018年5月,息县政府下达了该区域《房屋征收决定书》,对该区域内房屋、建筑物及地上附属物实施征收,并加强执法监管,坚决杜绝私搭乱建现象发生。治理护城河的资金由息县本级财政负担,无上级拨付资金。

处理与整改情况:1.实施专项治理。已于2018年5月对护城河区域垃圾进行清理,对拆迁区域进行调查统计,正进行治理项目施工图设计及前期手续办理,2019年初实施对护城河区域全面改造提升工作。2.加强日常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加大执法巡查力度,严厉查处环境污染和私拉乱建行为,做好护城河区域日常管理维护,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3.积极宣传引导。进一步做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有关常识宣传,引导群众增强环保意识,自觉爱护环境,共同维护环境。

问责情况:无。

 

四、信阳市息县       受理编号: D410000201806290068

反映情况:信阳市息县孙庙乡党委书记何中昌保护恶势力在淮河大堤上非法取土,不仅严重破坏淮河大堤而且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取土面积长100多米,宽将近50米,最深处达8米。

调查核实情况:群众反映的取土点位于赵店村三组,属于村集体土地,是自然形成的一处低洼地,地上无附作物,距离河堤约8米,取土地点不在淮河大堤上。自2005年开始,附近群众根据建房需要顺着低洼地开始取土,逐渐形成了一个约6亩多的洼坑。2018年1月,息县对境内道路开展路肩培护工作,孙庙乡赵店村也在该低洼地取土用来陪护省道337路肩。赵店村部分群众因建房和路肩培护进行取土,不存在涉恶势力。

处理与整改情况:1.已于7月3日前对取土地块深坑进行平整,并全部种植了雷竹,正准备聘请专业人员进行生态修复论证,保护生态环境。2.加强日常监管,加大执法巡查力度,严格落实土地管理使用、水土保持等有关政策规定,严厉查处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违规行为,积极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问责情况:因对辖区内土地监管不力,给予赵店村支部书记赵志明党内警告处分。

 

五、信阳市息县       受理编号: D410000201806290051

反映情况:信阳市息县长陵乡陆湾村、谢楼村2004年淮河搬迁,2016年国家拨款几百万平整长陵乡陆湾村,变成耕地,现在实际情况是凹凸不平,下雨天积水,群众无法耕种,国家拨的款到底用到哪里了,平整成这个样子,是怎么验收的”。

调查核实情况:2004年,长陵乡陆湾村和谢楼村因淮河水灾进行整体搬迁。2013年,息县国土资源局对两村原址进行空心村整治,该土地平整项目于2015年6月开工,2016年7月竣工,项目实施后新增耕地961.6亩。反映的不能耕种地块位于陆湾村陆东、陆前、陆后3个村民组之间,面积约6.3亩。虽然当时平整达到了耕种条件,但由于原位置是坑塘,经雨水长期浸泡后地块下陷,导致该地块未能达到土地耕种条件。该项目施工方为河南京都建筑安装有限公司。项目结束后,信阳市国土资源局委托信阳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组织项目竣工验收专家组进行了竣工验收。

处理和整改情况:1.责成项目施工方将原坑塘塌陷耕地立即进行整修,确保地块增强抵御旱涝灾害能力,具备耕种条件。2.对已竣工的土地整理项目逐一排查,举一反三,确保整理项目全部达到标准要求,为群众实施耕种积极创造条件。

问责情况:无。

 

六、信阳市浉河区       受理编号: X410000201806290152

反映情况:1.信阳市南湾湖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会友山庄在国营南湾林场林地内经营农家乐和垂钓活动。2.浉河区十三里桥乡强湾村龙湾组,息县土地局干部和当地村民在南湾湖饮用水源地以危房改造名义,违章建设三层私人别墅,另涉嫌侵占国营南湾林场部分林地。  

调查核实情况:1.“会友山庄”于2003年开始经营农家乐及垂钓活动,该山庄属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2018年5月,会友山庄被依法予以取缔。2.十三里桥乡强湾村龙湾组居民席某某于2017年5月申请拆除旧房重建,并于2018年4月动工,计划建设两层房屋一座,现已建一层,其房屋用地为宅基地,不属于危房改造项目,未发现息县土地局干部与当地村民以危房改造名义建设别墅、侵占南湾林场林地现象。

处理和整改情况:1.严格落实南湾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管理保护有关规定,加大执法巡查力度,依法取缔一级、二级保护区内农家乐餐馆,严厉查处环境污染违法违规行为,确保饮水安全。2.加强对危房改造项目及村民房屋翻建监管,严格落实有关规定,防止私建别墅、侵占林地等现象发生。

问责情况:无。

 

七、信阳市浉河区     受理编号: X410000201806290199

反映情况:信阳市胜利南路泰和苑与地税局交叉处的胡同内一个垃圾中转站,距离居民住宅不到10米,每年夏天,阳光下发酵过的酸臭气味让人不得不屏住呼吸,紧闭门窗,垃圾清运车噪音也是省掉了每天清晨的闹钟,中转站附近地面垃圾渗滤液没人敢靠近,附近居民苦不堪言。

调查核实情况:该垃圾中转站主要负责收集浉河区胜利路、建设路、民权路、东方红大道等区域居民生活垃圾,每日收集转运垃圾约100吨。该垃圾中转站存在气味、噪声、污水等污染现象。

处理和整改情况:1.责令立即整改。加大对垃圾中转站消杀喷水、处理异味、卫生清理等力度,最大限度地减少气味、污水造成的污染;加强垃圾清运车辆管理和环卫人员教育,减少操作期间带来的噪音扰民现象,为周边居民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2.加强日常监管和维护,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加大检查督导力度,严厉查处环境污染违法违规行为,防止环境污染问题发生。3.进一步畅通群众信访渠道,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积极解决好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问责情况:无。

 

八、信阳市浉河区       受理编号: X410000201806290092

反映情况:信阳市浉河区党校南侧500米,再生资源院内西南侧有家塑料加工厂,生产工艺不符合国家规定,废水乱排放,周围气味刺鼻,严重影响居民的生活环境和身心健康。望领导们能查处这违法企业。

调查核实情况:该塑料加工厂位于信阳市天合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出租的厂房内,其手续不全,属实整治范围内的“散乱污”企业。该厂在进行废旧塑料加工过程中,产生刺鼻气味,污水外排,存在污染环境行为,对周边居民生活影响较大。

处理和整改情况:1.立即实施取缔。截至7月4日,信阳市天合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已终止与该塑料加工厂厂房租赁协议并停止供电,拆除机器设备,对塑料加工厂贮存的废旧塑料编织袋及卫生进行了清理。2.加强日常监管,加大执法巡查力度,认真排查整治“散乱污”企业,严厉查处环境污染行为,维护良好的生活环境。

问责情况:信阳市天合再生资源有限公司领导班子向市供销社党组作深刻检讨;对管理办副主任陈继红同志在公司范围内通报批评。

 

九、信阳市平桥区       受理编号: X410000201806300004

反映情况:信阳市平桥区中心大道,1.大别山商场美食城在楼顶上违法建造简易房,搭建了大型噪音机器设备,噪音极其刺耳;2.李记精品卤菜,搭建噪音机器另加两个大风扇,油烟污染,机器噪音震人;3.老二卤菜,油烟污染,机器噪音巨大;4.平桥实验小学后方大型油烟机器,机器噪音极大;5.雨润专卖鲜肉店,冷库机器噪音随时会响;6.双汇冷鲜肉门店后面机器,冷库机器噪音随时会响。

调查核实情况:举报反映的地点位于平桥区大别山农贸市场院内。经查,大别山商场美食城楼顶违章建房和噪音污染属实;李记精品卤菜店、老二卤菜店、平桥实验小学食堂、雨润专卖鲜肉店等存在噪音扰民现象;双汇冷鲜肉门店冷库机噪音虽然检测结果达标,但产生的噪音对周边居民生活有一定影响。

处理和整改情况:1.责令大别山商场美食城停业整改,该美食城油烟净化设备已停止运行,正安装隔音设施,计划7月31日前完成整改。2.责令李记精品卤菜店、老二卤菜店、平桥实验小学食堂、雨润专卖鲜肉店限期整改,已于7月3日前完成整改,经检测,符合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3.加强日常监督,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全面组织排查,严厉查处污染环境违法违规行为,积极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问责情况:无。

 

十、信阳市平桥区       受理编号: D410000201806290046

反映情况:信阳市平桥区梁庙徐湾小区污水管道挖开没人修理,污水外溢。

调查核实情况:平桥区龙江路居委会徐湾胡同南侧龙江春天项目地界内有一条排水沟,长约230米,因无人修理,污水外溢。

处理和整改情况:1.平桥街道办事处与龙江春天项目部积极对接,对该排水沟进行整修,修砌检查井,填埋管道130米,将污水通过管道排入城市污水管网,已于7月3日完成整修。2.加强日常监管,加大巡查力度,全面组织排查,及时发现和整改环境污染问题,完善城市基础设施,维护良好的生活环境。

问责情况:无。

 

十一、信阳市光山县       受理编号: X410000201806300039

反映情况:信阳市光山县罗陈乡张楼村砖窑厂破坏周围环境,建砖窑厂时将山头挖平,破坏植被,黄土裸露,尘土飞扬,并在基本农田大量取土,严重破坏基本农田,运土车和运砖车扬尘大,影响附近5个村民组居民生活,此砖厂离省道388线钟党路不到50米,给省道行驶的客运车辆等造成安全威胁,村民强烈要求关闭此砖厂。

调查核实情况:该砖厂于2010年建成投产,办理有工商营业执照、环评等手续,并于2016年通过“清理整改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备案。经查,上世纪70年代,该村集体在此处建设小型窑厂,因经营不善破产倒闭。2009年,村民李某某将原窑场改建成页岩制砖厂,因窑场面积不够,将附近没有树木植被的小山头挖平合并一起。2017年,该砖厂按照环保要求,建设并安装了脱硫设施及喷淋、雾炮、收尘器等除尘降尘设备。2018年7月2日,光山县环境监测站对该厂区内的扬尘进行了监测,监测数据显示达标。该砖厂取土区主要位于罗陈乡张楼村后张组,为岗岭地,非基本农田,该砖厂与张楼村后张组达成协议,由该厂负责将岗岭地取平后改造为可耕地,并交给村民组耕种;另外一处取土区位于北向店乡代湾村吴湾组,为荒草地,该厂与村民组协商将山岗地降低平整为可耕地。目前,两处均已停止取土,正组织机械复垦。运土运砖车辆进出厂区时均进行冲洗,并要求覆盖,但在道路运输中也会存在扬尘污染现象。该砖厂距离338省道约50米,其距离和位置符合《河南省公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

处理和整改情况:1.督导企业严格落实砖瓦生产有关规定,确保合法经营、安全经营。并督导企业按有关协议对已取土区域进行复垦达到可种植条件。2.督导企业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有关措施,加大厂区道路湿法清扫和洒水频次,严格落实车辆进出冲洗、覆盖等措施,减少扬尘污染,积极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3.加强日常监管,加大执法巡查力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生产和环境污染行为。

问责情况:无。

 

十二、信阳市淮滨县       受理编号: X410000201806300029

反映情况:信阳市淮滨县防胡镇黄新庄村,顺合黄牛养殖专业合作社,不按指定养殖区建立,而在村庄相连处,污染空气和水源,投诉多次至今未整改。

调查核实情况:顺合黄牛养殖专业合作社位于淮滨县防胡镇黄新庄村新庄组,于2015年新建养殖场区,占地面积约900平方米,目前该养殖场黄牛存栏量60头,属规模以下养殖场。养殖场建场时距离村庄具有一定的防护距离,后因群众开发建房导致养殖场区距离村庄居住区约180米。该养殖场污水经管道排入附近农田中简易污水储存池内,未实施无害化处理;粪便露天堆放在养殖场旁边的农田内,未采取防渗、防臭措施,存在污染空气和水质现象。2017年5月3日,淮滨县12369环保热线收到群众举报该合作社老养殖场区水污染问题,调查核实后,于2017年5月19日对老养殖场区实施关闭。2017年11月28日,群众微信举报该合作社新养殖场区饲料粉尘污染问题,经淮滨县环保局执法人员调查,未发现加工饲料粉尘污染问题。对群众投诉问题均进行了处理反馈。

处理和整改情况:1.对该养殖场实施关闭搬迁。已于7月1日对顺合黄牛养殖专业合作社下达畜禽养殖场(户)关闭搬迁告知书,分批次对现有黄牛进行处理减栏,关闭期限为2018年7月30日前。处理减栏期间,养殖产生的污水、粪便采取日产日清措施,全部输送到附近农田中。2.加强日常监管,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全面组织排查,督导养殖企业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建设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并保持正常运行,达标排放,严厉查处环境污染违法违规行为。3.进一步畅通群众信访渠道,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积极解决好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问责情况:无。

 

十三、信阳市潢川县       受理编号: X410000201806290191

反映情况:信阳市潢川县北城有一条臭水沟流经电器厂、世博中心、人民医院、潢川师范学校、大湖等单位,经过小北门流入小潢河。此臭水沟原系潢川老城护城河,由于城市规模扩大,此护城河变成城中河,其流经的上述单位全部生活污水都流入此沟内形成一条至西向东的即黑又臭的污水沟,多年以来,无人治理,不但影响了潢川人民的生活环境,而且污水直接排入小潢河使小潢河水质变坏。要求责令潢川县公用事业管理局、潢川县环保局对流经潢川县师范学校的臭水沟进行治理。

调查核实情况:北护城河全长约3.9公里,其中有3.1公里河段周边居民生活污水排入城市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场。目前,只有豫潢新村至万福门入河口0.8公里河段的两侧居民生活污水未进入污水管网,污水直排该沟渠造成污染属实。2017年,潢川县政府已将包括该沟渠在内的北城护城河纳入黑臭水体治理范围,目前已完成项目可研编制工作。

处理和整改情况:1.积极抓好问题整改,已于6月24日起对沟渠内垃圾和淤泥进行清理清运,于7月31日前完成;进一步建设完善污水管道,并对沟渠进行密封,于2019年1月31日前完成。2.加强日常监管,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和严厉查处环境污染违法违规行为,积极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3.进一步畅通群众信访渠道,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积极解决好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问责情况:无。

 

(第35批)

 

一、信阳市潢川县      受理编号: D410000201807010083

反映情况:信阳市潢川县定城街道小北门防洪通道,附近居民的生活污水排到防洪通道内,县里为了应付检查,在下游把河道堵上了,形成黑臭水体,影响正常生活。

调查核实情况:举报反映的定城小北门防洪通道为定城街道办事处豫潢新村至万福门入河口之间露天城区泄洪沟,长800米、宽4米。该沟渠穿越城区,周边人口较为密集,由于周边污水管网不够完善,沟渠两侧居民部分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沟渠,加之两侧居民向沟渠乱丢生活垃圾,造成沟渠污染、气味难闻。2017年,潢川县政府已将包括该沟渠在内的北城护城河纳入城区黑臭水体治理范围,目前该项目可研已编制完成。

处理和整改情况:1.积极抓好问题整改,已于6月24日起对沟渠内垃圾和淤泥进行清理清运,于7月31日前完成;进一步建设完善污水管道,并对沟渠进行密封,于2019年1月31日前完成。2.加强日常监管,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和严厉查处环境污染违法违规行为,积极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3.进一步畅通群众信访渠道,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积极解决好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问责情况: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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