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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26批三)
时间 : 2018年07月03日  来源 : 环保督查组  作者 :   浏览次数 : 2361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案件

办理结果公示

(第26批三)

2018年7月3日

 

一、信阳市罗山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40013

反映情况:信阳市罗山县竹竿镇朱湖村万店1-4村民组代表:(1)村民某某利勾结黑势力,行贿竹竿镇司法所汪某某,原林业局林某某领取林业补贴、退耕还林款10万多元。(2)霸占林地150多亩,在村民不知情情况下签订虚假合同,林地私自卖给新尚惠开砂场私吞28万,5年来严重破坏河道防护林。2015年万某某把集体河滩给王集村黄某某开砂场修路用。万某某骗取孤儿补助金7万多,以民办教师名义再次骗取钱财。

调查核实情况:经罗山县公安局调查,万某某不构成黑恶势力犯罪。经查,万某某、汪某某、林某某未领取林业补贴和退耕还林款,但万某某之子于2002年和2004年实施造林工程,按有关政策领取了国家退耕还林补助款共计41905元人民币。万某某承包林地属实,并签订有承包合同,实际承包面积为75亩,承包合同经过万店1-4组群众代表签名同意。经罗山县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现场勘查鉴定,采砂地点属河道范围内,非林地,未发现毁坏防护林现象。黄某某在林场内修路属非法占用林地行为,但因其情节轻微并及时纠正,且已过追究时效,罗山县林业局不予行政处罚。万某某之子万某于2010年10月患白血病去世,其儿媳出走下落不明,导致三个未成年孩子无人照顾,经申请并上报审核,于2012年2月至2017年7月领取了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后核查发现手续不齐全,停发了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考虑到三个孩子的实际困难,罗山县民政局对之前已发放的孤儿保障金未作追回,并按政策为三个孩子办理了农村低保。万某某通过虚假材料申报,于2012年10月开始享受民师养老补贴政策,累积领取3780元,目前已停止发放,并责令追回。

处理和整改情况:1.严厉打击黑恶势力、非法开采河砂等违法犯罪行为,不断加大侦办查处力度,确保社会稳定。2.严格落实森林和林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加强日常监管,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和严厉查处破坏森林和林地违法犯罪行为,保护森林和林地资源,维护林业生态环境。3.严格落实孤儿认证有关政策规定,认真调查核实,严格审核把关,防止虚假冒领和违规发放孤儿生活保障金问题发生。4.进一步核查民师养老补贴政策落实情况,加强教师队伍管理教育,严格落实有关政策规定,坚决杜绝弄虚作假问题发生。5.进一步做好群众工作,加强教育引导,积极协调解决群众之间存在的矛盾纠纷,努力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6.进一步畅通群众信访渠道,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积极解决好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切实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

问责情况: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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