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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14批)
时间 : 2018年06月23日  来源 : 环境保护督察组  作者 :   浏览次数 : 2285    

一、信阳市潢川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30073号
  反映情况:信阳市潢川县谈店乡大吕河村台湾小队,靠近山边有个废塑料加工厂,没有任何手续,废水乱排,气味难闻。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该废塑料加工厂实为废旧物资收购点,位于潢川县谈店乡大吕河村徐营组。该收购点办有营业执照,2017年10月工商注册,经营范围为再生物质(不包括危险废物及报废汽车)回收、加工及销售。2018年3月21日,潢川县环保局在谈店乡例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收购点有加工废旧塑料迹象,现场有少量加工废水外排,有废旧塑料异味。3月28日,潢川县环保局将该案件移送县公安局立案侦察。5月25日,潢川县谈店乡政府拆除了该塑料加工点厂房及设施设备,清除了原材料、成品,做到“两断三清”。因该收购点无环评审批手续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在收到责令停止建设(生产)决定书后,仍违法生产、排污,6月5日,潢川县公安局依法对该收购点负责人实施行政拘留10日。
  处理和整改情况:1. 全面组织排查。6月15日,潢川县谈店乡政府组织联合调查组,对辖区内“散乱污”企业进行全面排查。2. 加强日常监管。充分发挥环保、工商、质监等部门职能作用,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巡查力度,防止违法排污等问题发生。
  问责情况:无。

  

二、信阳市潢川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130039号
  反映情况:信阳市潢川县航空北路六层居民楼污水窨井下水道与楼南50米的方店新农村大面积多栋居民楼的污水下水道贯通,污水管网极不顺畅,大雨来临时污水倒流至紧邻的潢川县第二自来水厂院内,另有一部分污水流入潢河内,希望好好处理污水管网建设和雨污分流等问题。
  调查核实情况:1. 举报反映的“污水管网极不顺畅、大雨天气雨污水倒流入县第二自来水厂院内”问题,属实。经查,信访人反映的六层居民楼和方店新农村位于潢川县定城办事处方店村黄埂组,因该处属村民自建小区,建设房屋时排污管网未与城区排污管网接通,日常生活污水通过六层居民楼南侧一条长约100米的明沟排入下游黄皮桥,经污水管网进入潢川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入小潢河。因该处明沟地势低洼,沟内污泥淤积,排水不畅,遇到强降雨天气时,雨水不能及时排走,造成雨污水倒流入潢川县第二自来水厂院内。2. 举报反映的“部分污水流入潢河内”问题。潢川县已于2007年对黄皮桥下游定城办事处九里村入河排污口实施截污纳管,该区域雨污水经北城排涝沟(九里沟)、九里村污水管网流入县第二污水处理厂,经达标处理后排入小潢河。
  处理和整改情况:1. 对排污设施进行清理整治。一是清除明沟淤泥。潢川县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已委托河南浩华市政房屋建设有限公司对六层居民楼南侧长约100米的明沟进行清淤,计划于6月25日完成。二是铺设污水管道。计划于6月26日开始铺设污水管道,砌筑检查井;6月30日前完成整改。2. 按规划推进城区雨污管网建设。按照城区雨污专项规划,加大城区雨污管网建设,加强源头控制、水陆统筹、上下游联动、跨部门协作,努力实现全县城区雨污管网建设全覆盖的目标。
  问责情况: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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