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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10批二)
时间 : 2018年06月20日  来源 :   作者 :   浏览次数 : 1499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案件

办理结果公示

 (第10批)

 

一、信阳市浉河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00065号   

反映情况:信阳市浉河区茶韵路天劳花苑业主反映小区南边新建的第三人民医院机器噪音大,柴油气味大。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信阳市第三人民医院新院于2013年7月27日开工建设,即将完工。举报人反映的机器噪声为医院临时调试消防排烟系统时产生。该系统调试完成后,仅在发生火灾、消防演练及消防部门检查时开启,平时不启动的情况下不会产生噪音。反映的柴油气味实际为医院临时调试消防排烟系统时,地下车库地坪漆气味溢出所致。地下车库铺设的地坪漆有华东理工大学运动场地合成材料检测中心提供的检测报告,报告显示所用水性环氧底漆符合国家标准。 

处理和整改情况:1. 6月12日,浉河区环境攻坚办会同湖东办事处对信阳市第三人民医院新院建设及施工方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责令施工方立即停止设备调试。2. 6月15日,浉河区城市综合执法局向第三人民医院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信综执责改〔2018〕第001号),要求院方在整改期限(10天)内将地下车库进行密闭并采取活性炭吸附措施,直至完全消除使用地坪漆产生的异味方可打开车库。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将设备调试及地下车库使用地坪漆种类等相关情况向周边小区居民进行公示,取得群众理解,确保不影响周边小区居民正常生活。 

问责情况: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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