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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案件 办理结果公示(第6批(二))
时间 : 2018年06月14日  来源 :   作者 :   浏览次数 : 2650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案件

办理结果公示(第6批(二))

2018年6月12日

 

一、信阳市浉河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070049(*)

反映情况: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华仪房地产开发公司要在原农药厂地址开发,周围土地污染非常严重,运土会造成二次污染。这家公司是否有危险物品处理资质未知,环评及相关环保措施也未公示,据了解是浉河区环保局局长李利明为了个人利益,让他的堂兄弟和另外一个公司合伙干的,工程要价近亿元。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2017年7月,该地块项目单位华仪置业委托第三方对原农药厂地块进行了全面调查,2018年2月调查评估确认该地块为污染地块。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企业编制了《原信阳化工总厂农药厂地块治理与修复工程实施方案》《原信阳化工总厂农药厂场地环境补充调查和风险评估报告》,纳入全国污染地块系统进行管理。2018年3月,华仪置业委托北京宝航环境修复公司对该地块进行修复治理,负责实施修复工程的北京宝航环境修复公司具有相应资质。企业虽然对修复工程相关信息进行了公示,但仅限于施工现场,群众知晓率不高。由于该地块修复工作和后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暂不具备商业开发条件。目前,修复工程已完成68%。但企业在修复过程中监管不到位,存在气味外溢现象。举报反映中所称的浉河区环保局局长李利明实为信阳市环境保护局浉河分局局长李立明,驻市环保局纪检监察组已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调查。经查,李立明无亲属参与该项目。

处理及整改情况:已责令企业立即整改。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市环保局浉河分局于2018年6月8日向企业下达了整改通知,要求企业立即停止修复施工,限期10天内完成整改。一是加大对土壤修复相关信息宣传力度,要求企业在周边小区附近进一步扩大信息公示公告范围,提高周边居民知晓率。二是对废水处理系统中的集水池进行密封,控制农药味道外溢。三是对废气处理系统进行升级,增加化学氧化处理步骤,减少土壤开挖过程中VOCs污染物扩散影响,密闭大棚气体经自动监测可视系统检测合格后排放。四是进一步细化完善应急预案,防止事故发生。整改完成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问责情况:无。

 

二、信阳市罗山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060075

反映情况:信阳市罗山县定远乡易店石材厂污水直排下游的周党河里,河水污染严重,无法饮用。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易店石材厂实为罗山县石材园区,内有13家石材企业,有环评和验收手续,均建有污水处理设施,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罗山县环保局在石材园区建立有环保队伍,专门对园区企业进行环保监管。在日常监管中虽未发现企业生产废水直排和偷排现象,但存在生活污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外排现象。日常监管监测数据显示,周党河段(竹竿河)水质较为稳定,符合地表水三类水质标准,周党河水符合饮用水源地水质要求。

处理及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石材园区企业污水处理设施监管,确保企业环保设施正常运转,防止企业生产废水直排。二是进一步完善生活污水三级化粪池设施建设,防止生活污水直排。三是定期对周边河流水质实施监测,及时掌控水质状况。

问责情况: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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