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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山县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 : 2017年07月03日  来源 : 人社局  作者 : 佚名  浏览次数 : 2873    

罗政办〔2017〕46号

 

罗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山县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罗山县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6月16日

 

罗山县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

 

根据《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信阳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信政办〔2017〕68号)和《信阳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联席会议关于转发河南省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信全民参保联〔2017〕1号)精神,推进我县全民参保登记计划顺利实施,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全民参保计划已纳入国家及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重要改革举措实施规划(2016-2020年)和省委深改组2017年重大改革事项,是必须完成的重要改革任务。

全民参保登记是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的重要内容和基础性工作,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以社会保险全覆盖为目标,通过信息比对、入户调查、数据集中管理和动态更新等措施,对各类群体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进行记录、核查和规范管理,从而推进全民全面、持续参保的专项行动和重大举措。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有利于加快实现社会保险全覆盖目标,推动加快建立健全全民共享、公平可及的社会保障体系;有利于适应城镇化进程和社会流动性特征,更好维护各类参保人员跨地区、跨制度转移接续社会保险关系的合法权益,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利于加强基本公共服务,创新社会管理,避免和减少重复参保、重复补贴、重复享受待遇,提高公共资源使用效率,促进社会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基本养老保险覆盖全体职工和适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全民,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本覆盖所有法定群体,实现各类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制度的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

(二)具体任务

1.全面开展参保登记。对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和个人参加城乡各项基本社会保险情况进行登记,核查比对相关基本信息,建立全面、完整、准确的社会保险业务基础数据库,形成每个人唯一的社会保险标识,并实现全市、全省、全国联网,做到相关信息实时更新。

2.持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将全民参保登记工作与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有机结合,在做好数据比对和信息采集工作的同时,通过完善相关参保政策、优化经办管理服务、加强政策宣传等措施,以中小微企业就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对象,引导各类符合条件的人群参加社会保险,推动实现社会保险全覆盖。

3.完善社会保险政策。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完善社会保险制度体系,加强制度内和制度间、地区间、城乡间的统筹协调和政策衔接,推进社会保险城乡统筹,维护流动人员合法权益,引导有条件的参保人员转向可获得更好权益保障的制度。

4.优化经办管理服务。转变社会保险经办理念和服务方式,加强政策宣传和社会沟通,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社会保险知情权、参与权、享有权和监督权;理顺管理体制,整合服务资源,优化经办流程,强化信息化手段,实现对参保人员的全员动态管理、精确管理;推动标准化建设和数据信息跨业务、跨地区、跨部门共享,建立长效机制。

三、登记对象和内容

全民参保登记的对象包括:本地户籍人员、在本地参保的非本地户籍人员。

全民参保登记的内容包括:登记对象的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就业状态、户口所在地、常住所在地、联系电话(手机)、参保情况、未参保原因等基础信息。

根据登记内容确定全民参保登记库数据项,全民参保登记库数据项信息标准执行《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指标集与代码(LD/T92-2013)》。

四、工作方法

全民参保登记采取数据比对、补正,再进行入户调查的方法进行。对已有的社会保险参保信息进行比对,对信息完善、准确的直接确认参保登记;对缺失、错误的信息,通过数据比对方式补录、改正后确认参保登记,对通过数据比对等方式难以有效采集、补正信息的,可采取上门走访、电话联系等方式进行调查,采集基本信息并录入完整数据后确认参保登记,最终建立全民参保登记数据库,并实施动态更新管理。具体方法是:

(一)各乡镇(街道)指定一名信息管理人员,与县人社部门确定的县级信息管理员签订《河南省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数据安全保密承诺书》并领取信息系统用户名和密码,通过“新农保专网”登录省级平台取回本地“需调查登记人员”信息,确认入户调查人员。

(二) 各乡镇(街道)信息员在系统中逐人打印“需调查登记人员”的“入户调查表”,按表中的户籍地分发至对应的村、街道、居委会,由其组织工作人员或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入户调查,逐一获取、核实基本信息。所有“需调查登记人员”的“入户调查表”信息核定完成后统一交给各地信息员,由信息员及时录入系统,逐级上报。

(三)通过社会保险业务经办、社会保险自助服务、基层平台工作、部门信息实时交换等渠道,建立全民参保信息动态更新机制。

(四)要充分利用全民参保登记成果,采取社会宣传、劳动保障监察等措施,深入开展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工作,促使未参保人员按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努力做到应保尽保。

五、实施步骤

(一)2017年6月30目前完成全部入户调查工作,包括入户采集信息、数据录入上传等工作。

(二)2017年下半年,对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估。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县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联席会议制度,县人社局、县委宣传部、县编办、县发展改革委、县工信委、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卫生计生委、县工商质监局、县统计局等部门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具体负责组织领导、协调配合和日常管理工作。

(二)加强部门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县人社部门要牵头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建立全县工作调度机制,掌握工作动态,通报各乡镇(街道)推进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县财政部门编制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经费预算,主要包括设备购置、宣传、培训入户调查员等工作经费,为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提供经费保障。

(三)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完成。县人社部门要层层分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强化激励约束,确保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如期开展、按时完成。

(四)加强宣传培训,营造良好氛围。县委宣传部和人社部门要加强舆论宣传与业务培训,培养一支懂政策、善沟通、会宣传的全民参保登记及社会保险政策宣传队伍。要通过新闻媒体报道、组织召开会议、印发宣传手册、深入基层宣讲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工作,提升全民参保意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罗山县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集人:孙文理(县人社局局长)

 员:段发广(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胡汉成(县政府办副主任)

       邹荣幸(县编办副主任)

       张定国(县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尹锦耀(县工信委副主任)

       孙章舜(县公安局副局长)

       包胜银(县救灾办主任)

       徐  琳(县财政局副局长)

       陈国勋(县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张忠超(县工商质监局副局长)

       喻绍玲(县统计局副局长)

       肖建新(县人社局副主任科员)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肖建新兼任办公室主任。

 

 

 

 

罗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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