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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山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 : 2017年11月15日  来源 : 行政服务中心  作者 :   浏览次数 : 2892    

                            罗政办〔2017〕106号

罗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山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罗山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10月31日

               罗山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精神,切实推进我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着力打造阳光、高效、便民、服务型政府,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2017〕5号)和信阳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方案》(信政办〔2017〕54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 围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目标,整合县域行政资源,打破政务藩篱和信息孤岛,形成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行政资源共享,打造建设集约、服务集聚、数据集中、管理集成的“网上政府”。构建多级联动、互融互通、线上线下一体化政务服务新体系,最大程度的利企便民,让群众少跑腿,信息多跑路,切实提高群众对政府的满意度。
    二、总体目标
    一是完成全县电子政务外网升级改造,实现所有乡镇、县政府各部门政务网络的全覆盖,达到与市电子政务外网对接条件,并实现互联互通;
    二是建成全县统一的政务信息大数据平台,实现政务信息资源的汇聚、交换、共享,为网上政务服务提供基础数据支撑;
    三是建成全县统一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具备网上审批能力,实现行政服务事项的“一号”申请、“一窗”办理、“一网”通办,构建县-乡-部门互联互通、线上线下一体、公开透明的政务服务体系。
    三、工作任务
    (一)完善基础网络体系
    完成对现有电子政务外网的升级改造,实现全县各乡镇(街道)、县政府各部门政务网络全覆盖,提升网络带宽和网间互联能力,为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有效运行提供网络保障。
    (二)完成政务大数据平台搭建
    1、建立基础数据库,采集相关数据。统筹梳理县域范围内相关部门现有信息平台的数据资源,按照统一目录标准,建立部门信息资源库及人口、法人、宏观经济、空间地理等基础数据库。根据全县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对涉及群众和企业办事的证件、证照、证明和批文等,采取多元采集方式,将各类电子证照采集入库,形成居民和法人电子证照库,实现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商等领域的电子证照共享,达到部门间、区域间“一库管理、互认共享”,为“互联网+政务服务”提供基础支撑。
    2、建立完善大数据平台,实现政务信息互通共享。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统一规范,将本系统数据汇集到全县政务信息大数据平台,将政务服务平台内所有政务服务事项信息和办理信息全部纳入目录管理,与人口、法人、空间地理、电子证照、社会信用等信息库互联互通,具备数据实时交换、分析,共享的能力。同时加快对接市政务信息平台,实现政务信息资源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互联互通和协同共享。
    (三)融合升级平台
    1、推动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功能升级。进一步提升县行政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功能,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在大厅设置自助服务终端、排队叫号系统、银行自助服务等服务查询终端,在窗口配置标准化设备,包括窗口显示屏、智能读卡器、高拍仪等,提高大厅智能化水平,努力建成功能完善、设施完备的综合性政务服务办事大厅。
    2、设立综合服务窗口。依托统一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在中心大厅探索设立综合服务窗口,对涉及多个部门的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到一个窗口,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让群众少跑腿,信息多跑路。对综合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实行统一选配,集中培训上岗,实现本窗口工作人员熟悉全业务流程。
    3、加快线上线下一体服务。依托政务服务平台推进办事窗口功能升级、服务提升,对涉及多部门多窗口的办事事项,通过综合服务窗口进行办理,实现“一号”申请、“一窗”办理、“一网”通办。推进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延伸,积极推行网上预约、网上评价、网上支付、自助终端办理,提升办事大厅和窗口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加快实现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的融合,建立线上线下功能互补、相辅相成的政务服务新模式。
    4、推动基层服务网点与网上服务平台无缝对接。以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为依托,升级软硬件设施,根据基层群众实际需求,设置2—3个综合服务窗口,对能够整合的办理事项实行“一窗”办理,对特殊困难群体提供上门服务、免费代办等便民服务。实现基层服务网点与网上服务平台的无缝对接,做到网上直办、就近能办、同城通办,实现“互联网+政务服务”基层全覆盖。
    (四)优化再造政务服务
    1、规范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全面梳理行政审批、电子证照和便民服务事项,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和清单,向社会公开发布,并实时更新、动态管理。依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编制入驻部门办事事项目录和流程操作指南。实行行政服务事项编码管理,做到“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为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奠定基础。
    2、推进网上政务服务标准化模式。加快推行行政服务标准化工作,不断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切实减少申报材料、前置条件和办理环节。业务推进实现三个标准化:一是对外服务的标准化。对纳入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的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事项进行标准化梳理,编制统一、简明、通俗易懂的《办事指南》,并及时向社会公开;二是对内审批裁量准则的标准化。按照统一要求和标准,对每个事项的申请材料、审查、裁量实施标准化运作,建立标准化审批表,并对外公开;三是审批流程的标准化。对应每个事项制定一个审批流程运行控制图,包括申请和受理、承办、审核、批准、办结五个环节,特殊事项另行规定。
    3、完成软件平台搭建,推进网上平台有效运行。引入软件团队,配备符合“互联网+政务服务”框架的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基础软件,完成平台搭建,按照入驻部门办事事项目录和流程操作指南,对软件运行进行全程技术指导。全面推动政务服务事项上网运行,开展在线填报、在线提交和在线审查,逐步推进办事材料目录化、电子化。积极推动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签章等在政务服务中的应用。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对建设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重要意义。成立罗山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全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具体负责本乡镇、本部门 “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推进工作。
    (二)建立推进机构。成立罗山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推进组,下设综合协调、审批服务事项的流程梳理与固化、政务大数据平台搭建与相关数据采集、网上平台搭建与实体大厅升级、督导督查五个专门小组。其中,综合协调组由县政府办牵头,负责做好统筹协调和宣传动员等工作;审批服务事项的流程梳理与固化组由县编办牵头,负责做好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服务事项的梳理和流程优化固化等工作;政务大数据平台搭建与相关数据采集组由县工信委牵头,负责大数据平台搭建、相关数据采集和与市政务大数据平台的对接等工作;网上平台搭建及线下实体大厅升级组,由县行政服务中心牵头,负责做好软件开发,网上平台搭建及实体大厅的升级改造等工作;督导督查组由县监察局牵头,负责做好工作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等阻碍工作推进问题的问责处理,确保“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顺利推进。
    (三)强化监督督导。要将“互联网+政务服务”列入重点督查事项,定期通报并公开工作进展和成效。发挥人大媒体监督、专家评议、第三方评估等作用,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完善正向激励机制,对综合评价高、实际效果好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启动问责机制,予以通报,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依法依规进行问责。
    (四)落实资金保障。 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是一项重要工作,财政部门要做好资金保障工作,确保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及日常运行维护等必要的经费。


     罗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31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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