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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18年度科技项目储备入库的通知
时间 : 2018年09月14日  来源 : 科技局  作者 :   浏览次数 : 6378    


各县(区)科技局,各开发(管理)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科技项目的组织筛选、推荐申报等工作,提高全市科技项目质量和申报立项命中率,更好地发挥科技项目在推进我市“四个一批”建设中的支撑引领作用,根据《信阳市科技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信科〔2018〕40号),市科技局决定开展2018年度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储备入库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条件

  纳入我市科技计划项目储备库的项目应符合国家、省宏观调控政策及产业政策,符合我市科技发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符合环保、安全、节能等要求。且满足下列要求:

  (一)凡在我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以及内资控股企业等牵头申报的市级及以上科技项目。

  (二)企业(事业单位按项目负责人)已承担省、市财政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逾期尚未结项或验收的,原则上不得申报新的同类别科技项目。

  (三)每年度申报项目必须在当年度发布的项目申报指南支持领域范围内。

2018年开始,凡向市级以上(包括市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科技财政资金扶持的科技项目,原则上从我市科技计划项目储备库中择优推荐、选定,未入库的项目不予推荐、立项。

  二、征集范围

  1.重大科技创新专项。按照“突出重点产业、围绕重点环节、依托重点企业”的原则,围绕省重点支持的5大主导产业、12个重点产业,结合我市优势产业,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核心,推荐一批重大创新专项后备项目。重点鼓励产学研结合,申请单位需具备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载体。重大创新专项按照高新、农业、社发、科技合作四个领域分别报送市科技局相应业务科室审核入库。

  2.科技攻关项目。征集对象为高校、科研单位、公益机构,以及各类国家级研发平台(包括国家级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企业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两年。科技攻关项目按照农业、高新、社发、国际科技合作四个领域分别按领域报送至市科技局相应业务科室审核入库。

  3.科技惠民计划项目。重点征集领域:1.人口健康领域:优先支持面向基层的医疗器械及保健康复器材、常见病多发病高效诊治、中医药、医疗信息化等技术的转化应用。2.生态环境领域:优先支持生态治理与恢复、大气污染控制、水资源节约利用、土壤污染治理、垃圾与污泥处理、绿色建筑规划与设计、绿色建造与施工技术、绿色建筑室内环境改善和保障技术、绿色建材、饮用水安全保障、可再生能源利用、村镇绿色建筑本地资源利用等技术的集成转化。3.公共安全领域。优先支持食品安全、防灾减灾、重大生产事故预防、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等技术的转化应用。4.农村信息化领域。优先支持远程医疗、新型农村社区管理、农产品电子商务与物流、质量安全追溯等信息服务技术的转化应用。科技惠民计划项目报送市科技局社会发展科审核入库。

  4.软科学研究项目。征集对象为高校、科研单位、公益机构。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项目承担单位应为我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能为项目任务的完成提供必要条件和资金保障的公益性单位,并有一支有能力承担研究任务、学科结构和人员结构较为合理的研究队伍。项目主持人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或硕士以上(含硕士)学历,申报的课题与从事的工作相关。软科学项目报送市科技局发展计划科审核入库。

  5.科普及适用技术传播工程项目。征集对象为市属及以上农、林、水等涉农科研机构、高等院校,项目实施周期一年。科普传播工程项目以乡(镇)为技术需求单位,涉农科研机构、大专院校为技术承担单位。项目要有针对性和示范性,通过项目实施能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项目内容要与提高农民生产技能和生活质量密切相关,主要以种植业、养殖业、林果业、农副产品深加工等方面的技术需求为主,开展农业新品种、先进技术示范推广普及,突出农业结构调整方面的技术需求;项目聚焦科技精准扶贫,优先支持驻村第一书记所在村的技术需求,兼顾科技意识较强、有一定资源优势的乡镇技术需求。科普及适用技术传播工程项目报送市科技局发展计划科审核入库。

  6.科技开放合作项目。重点征集两类项目入库:一是我市企业与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和创新型企业合作开展的科技研发、技术成果转移转化项目(与中国科学院系统合作开展的技术成果转移转化项目不属于此项目支持范围)。二是我市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与国内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开展的科技研发项目。注册地在我省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均可申报。项目单位需与合作方签署合作协议,合作协议必须为与申报项目内容密切相关的技术成果转移转化合作协议或科技研发合作协议。合作方须为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和创新型企业(国内知名高校是指985、211和2011计划高校,科研机构是指中国科学院、中国农科院等国家级院所,创新型企业是指大型央企,或具有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级研发平台的企业;国外合作方应当具有相关领域国际先进水平的技术成果)。其他相关要求以当年度正式发布的项目征集通知为准。科技开放合作项目报送市科技局成果合作科审核入库。

  7.产学研合作项目。征集对象为我市高校、科研院所(不含转制科研院所)和其它事业单位。重点支持和引导我市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与企业开展技术合作,增强高校、科研机构的创新活力和动力,促进科技和经济紧密结合。征集类别包括:接受企业委托开展的研发项目(委托开发类)、与企业合作进行成果转化的项目(合作转化类)、面向企业开展技术转让的项目(技术转让类),以及实验室成果以转化应用为目标开展中试研究的项目(成果中试类)等。项目实施期不超过2年,企业在技术合同中需要承诺支付项目承担单位的资金应不低于项目研发经费预算的50%,并纳入项目申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其他相关要求以当年度正式发布的项目征集通知为准。产学研合作项目报送市科技局成果合作科审核入库。

  三、项目入库推荐及报送要求

  1.项目单位填写《信阳市科技项目储备入库申请表》,按照《信阳市科技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信科〔2018〕40号)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申请入库。首批科技项目储备入库申请请于2018年7月30日前分领域报送市科技局相关业务科室。纸质材料一式2份(县区科技局保存1份、市科技局业务科保存1份),同时报送电子版。今后各类科技项目储备入库申请,市科技局将按照《信阳市科技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实行常年受理,不再另行发通知征集。

  2.各县(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或市直单位主管部门需按照《信阳市科技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及征集项目入库通知等要求,对辖区单位提交的《入库申请表》进行审核把关,对申报单位及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并在《入库申请表》上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公章。

  3.请各县(市、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或市直单位主管部门务必于每月底前,汇总辖区拟入库的项目储备,分领域报送至市科技局各相关业务科室。其他未尽事宜以各类项目正式申报通知或后续补充通知为准。

  四、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咨询电话:发展计划科,8093688;高新科,8093680;农村科,8093690;社发科,8093679;成果合作科,8093676

  电子邮箱:xysfzjhk@163.com

信阳市科技局

2018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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