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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的通告
时间 : 2021年10月16日  来源 :   作者 :   浏览次数 : 30996    

标   题: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的通告

索引号:10370-01-2021-00238

主题分类:公告通知

文   号:2021年第89号(通告)

所属机构:

成文日期:2021-10-15 15:28:18.0

发布日期:2021-10-15 15:28:18.0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

2021年第89号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1年7月23日发布的《关于1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29号),涉及我省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核查处置结果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淘宝网沃沃食品城(经营者为河南省商丘市睢县量旺食品商行)在淘宝网(网店)销售的、标称山东多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坚果藕粉羹,其中霉菌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经调查,河南省商丘市睢县量旺食品商行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坚果藕粉羹12罐, 规格:600g/罐,生产日期:2021-3-24,已全部销售,货值金额234元。

  河南省商丘市睢县量旺食品商行经营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三)项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之规定,睢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睢县量旺食品商行作出免于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睢市监罚字〔2021〕V034号。

  特此通告。

  

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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