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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6年第49号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时间 : 2016年12月30日  来源 :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作者 : 佚名  浏览次数 : 4569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2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6年第49号)中,涉及我省不合格产品2批次。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三九企业集团兰考葡萄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赛仙诺干红葡萄酒的酒精度为14.8%vol,标准为11%-13%vol,比标准值上限高了1.8度,同时该企业生产的愛爾瑪威窖藏干红葡萄酒的酒精度为10%vol,标准为11%-13%vol,比标准值下限低了1度。经兰考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调查,三九企业集团兰考葡萄酒业有限公司于2014年7月6日生产愛爾瑪威窖藏干红葡萄酒10箱,2015年1月15日生产赛仙诺干红葡萄酒10箱,造成不合格的原因是因工厂拆迁未对上述产品进行自检或送检,除抽检产品外上述产品均被召回,由于违法情节轻微,兰考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给予该公司3000元行政处罚。目前该企业已拆迁。

特此公告。

  2016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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