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 县人大 县政府 县政协
最近更新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当前位置:罗山县人民政府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法制 » 浏览文章

2010年罗山县政府法制办工作要点

时间: 2010年03月10日 来源:政府办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原则,紧紧围绕全县总体工作大局,以严格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抓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责任目标考评;奋力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县;加强自身建设,当好政府参谋助手。为实现全县经济社会依法稳定全面发展而努力奋斗。
       二、围绕上述指导思想,精心做好以下工作
      1、继续认真做好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查把关、上报备案、定期清理等工作,确保规范性文件出台无错漏,上报符合要求,清理及时到位。
      2、规范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换证工作,提高全体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和能力,尤其对新上岗执法人员更要严格要求,坚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无证不得上岗执法。
      3、创新复议工作机制,畅通复议渠道,认真开展复议工作,努力提高复议案件质量和审理水平。充分利用复议程序防范和化解矛盾纠纷,最大限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4、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尤其对有关部门执法中涉及以县政府名义执法或作为县政府执法行为的前期执法程序,作为重点来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严格依法、按程序办事。对执法违法、不作为、乱作为、越权办案等现象依法认真严肃查处。
      5、积极协调认真准备,慎重代理县政府应诉案件,确保不因为代理方面的失误造成工作被动或造成损失。
      6、根据依法行政责任目标考核的规定,认真对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检查考评,对达不到要求的,通报批评,督促整改。
      7、继续协调做好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县的迎检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力争尽早创建达标。
      8、认真开展法制调研,加强自身素质能力建设,积极为政府领导当好法律参谋助手,热情负责地接待处理法制来信来访工作等。
      9、认真准备,适时恢复“政府法制工作”信息,及时向有关领导呈报有价值的法制信息或案例、经验材料,力求多层次宣传反映罗山法制工作动态,提高罗山知名度。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及政府中心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