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时间是:2024年04月27日
当前位置:首页 > 互动交流
税务局

孙朝阳:

城乡居民医保退费

提交时间:2022-11-14 11:13:51 咨询部门: 税务局

2022年10月刚交的城乡居民医保,11月初人过世了,请问医保退费办理流程和需要的手续材料有哪些?

税务局 回复 孙朝阳 回复时间:2022-11-17 16:00:56 状态:已回复

你好,现对你所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参保人缴费后在保险享受期前死亡的,应送交下列资料到县税务局初审,县医保局复审后资料齐全的予以退费。1.社会保险退费申请表;2.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3.死亡证明或火化证;4.继承人的农村商业银行卡复印件;5.该继承人的身份证复印件;6.村(居)委会开局的继承人与死者关系证明。

Copyright @ 2017 www.luoshan.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河南省信阳市罗山县人民政府
罗山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负责日常维护
主办单位:罗山县人民政府 承办:罗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376-2178559
网站标识码:4115210001 豫公网安备41152102000003 豫ICP备120258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