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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安监局“三举措”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工作
时间 : 2018年02月06日  来源 : 安监局  作者 :   浏览次数 : 1748    

为进一步做好今年岁末年初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工作,县安监局采取得力措施,按照广泛宣传、严格条件、规范经营、总量控制、合理布局、提高水平的原则,狠抓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工作。

一、抓好一个总体布局,结合全县禁燃禁放区范围,合理规划烟花爆竹零售点,实行一点一方案,一点一审查,严格控制数量,严格防控连片经营。

二、开展二个打击,严格防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协调公安、环保、工商质监等部门开展联合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经营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对未经许可的经营销售行为、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生产经营行为、“地下”非法、违法经营销售等行为开展严厉打击。

三、做好三项重点工作;第一、督促指导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和零售点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和零售点的管理责任,提高管理水平。第二、严格规范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和零售点的安全经营条件,各企业务必配足配齐各种必须的安全设施和装备,严防前店后宅,下店上宅,切实把住经营许可安全条件准入关。第三、综合运用舆论宣传、举报奖励、行政执法、治安处罚、责任追究等手段,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查处未经许可,走街窜巷,在禁燃禁放区销售、燃放等违法行为,形成打击整治合力,严防发生事故,为人民群众欢度节日创造良好、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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