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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县商务局机关管理制度
时间 : 2018年06月11日  来源 : 罗山县商务局  作者 : 陈昱  浏览次数 : 3639    

为加强机关自身建设,改进工作作风,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经研究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工作制度

1、局机关干部、职工必须严格遵守机关各项工作纪律的相关规定,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做到“五禁止、十不准”。

2、上班签到制度。上午8:00-8:15,下午春冬季2:30-2:45,夏秋季3:00-3:15到办公室签到。上午8:15停止签到,下午2:45(春冬)或3:15(夏秋)停止签到,外出开会和办事的需电话向办公室说明情况,作好登记。确因工作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到岗上班并签到的,应向分管

领导报告情况,并向办公室通报情况,作好登记。

3、请销假制度。干部职工有事短时外出要跟办公室打招呼,因事因病请假1天以内的,由分管领导批准,请假1天以上的由局长批准;班子成员请假由局长批准。请假必须有请假条,并经相应领导签字同意后交办公室存档备查,事毕返回岗位后及时销假。

4、值班制度。实行节假日轮流值班制度。每班由一名班子成员和两名机关干部、职工组成。值班期间,要认真履行职责,严守岗位,搞好上传下达,接好电话,做好记录,处理好相关事务,当班未尽事宜要搞好交接。

5、首问负责制。对群众来局办理有关手续、咨询有关政策、反映有关问题,首先问到谁,都应热情接待,主动解难释疑,帮助联系相关责任人或责任部门解决,体现局机关便民服务宗旨。

二、例会制度

(一)双周学习会制度

1、学习内容:十八届五中、六中、七中全会和十九大、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市、县重大会议精神等政治理论学习和相关业务知识学习。

2、学习时间:每双周二下午为机关集中学习时间,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交叉进行,由办公室负责组织安排。

3、学习方式:理论学习由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和执法队、物资办、电商办负责人轮流主讲,业务学习由各个股室、二级机构负责人选择相关业务知识进行讲解,讲解后由班子成员进行点评。主讲内容提前报办公室审核,由办公室安排主讲顺序。

(二)周一例会制度

1、会议时间:每周一上午8点到8点半,由办公室负责组织、通知。

2、会议内容:由各业务分管领导或业务股室、二级机构负责人对一周工作进行简要筹划。

(三)会议纪律

会议纪律:机关干部、职工都要按时参加学习,端正态度,实行学员签到制,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须向分管机关的领导或主要领导请假。一年内若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学习,个人累计超过5次者,年终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三、财务管理制度

1、机关财务实行会审会签制。一月一结算,下月5日前入账,每月8号前由财务人员做出上月会计报表。

2、日常办公用品和耗材采购由各股室每月初到办公室登记,办公室汇总列出清单,报分管机关领导批准后,统一购买。报销票据时必须附具详细清单或POS小票,否则不予报销。购买物品统一交由办公室清点并交专人管理。物品领用一律实行购签制,领用时由领用人填写登记表,注明用途并签名。大宗用品需由局主要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统一采购。未经批准私自购买的一律不予报销,当月票据当月结算。积极提倡推行公务卡结算制度,杜绝大额现金开支。

3、干部开会、短期培训、学习、办事等,经请示局主要领导同意并报告分管领导后,方可报销相关费用。报销标准根据罗财行【2015】1号文件、罗财行【2016】2号文件规定,结合局机关实际执行。去县内其他乡镇办事,经分管机关领导或主要领导同意后,据实报销交通费。公派到县外、信阳及省内其他地市和省外出差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按罗财行【2015】1号文件、罗财行【2016】2号文件执行;公派培训、学习费用按财行【2015】1号文件、罗财行【2016】2号文件执行。

4、报刊费志费:县委、县政府发文要求征订的党报、党刊、学习书籍由局机关征订,其余由各口分管领导请示后方可征订。

5、机关一切费用开支,原则上事前必须报经领导同意,然后由分管机关领导初审后,再由主要领导审核列支。

四、公务用车制度

机关用车原则上不再派车,如有紧急情况等亟需用车的,由用车人向主要领导汇报,主要领导安排分管机关领导办理相关手续后,办公室方可派车。禁止先斩后奏,否则不予结算。

五、来客招待制度

1、招待范围:事先通知(有函或电话预约)到我局检查、调研、交流、办事的领导或同志。实行对口接待。

2、凡应由机关招待的来客,由各口分管领导先报主要领导同意,由主要领导安排分管机关领导,分管领导再安排办公室出具派餐单。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补签相关手续。

3、严格接待标准,实行对口招待和定点限额管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的三分之一;坚决杜绝来客一人,陪客一群的现象。用完餐办公室和陪客领导应完善好相关手续并立即签字,原则上其他人员签字或后来补签不予结账。公务接待不上烟,禁止饮酒。

4、招待费按月结算。招待费结算时,招待发票必须附上附件(即办公室开具的“派餐单”和餐馆的菜单,菜单上必须注明招待来客姓名、与“派餐单”上相对应的大写餐费金额和陪客人姓名),由办公室初核签字后,经分管领导核实,再由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列支。

5、根据县纪委2016年9月12日下发《关于对公务接待定点餐馆进行重新备案的通知》的要求,定期公开公示,接受监督,增强工作透明度。

六、文件打印、签发(收)制度

1、打印、复印所需纸张、墨粉等材料统一由办公室专人购买。

2、打印、复印文件(材料)原则上局机关内部打印承担,特殊情况需要外出打印的,经分管机关领导同意,办公室做好登记,核定打印数量和价格后签字,方可结账。

3、上级来文、党委(政府)发文,由办公室专人负责登记。上级来文登记后,应及时呈送分管领导签阅,再根据分管领导意见传至相关领导,然后及时分类建档、归库。属紧急文件的,办公室做好来文登记后,应及时送分管领导阅看,再由分管领导请示主要领导直至督查办理。所有发文,由各口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后,再由局长(书记)签发。

七、印鉴管理使用制度

1、机关印章由专人保管。印章必须存放在牢固加锁的文件屉内。保管人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盖章,不得擅自携带印章出办公室,严禁将印章交他人带走使用;因工作需要带印章外出执行公务时,必须经主要领导批准,并登记备案,专人负责,用后立即交回。

2、公章使用实行登记制度。设立公章使用登记簿,对公章使用的时间、事由、经办人、批准人详细登记在案,经办人和批准人要在登记薄上签字,并留存样本存档。行文、签订合同、向上级请示、报告等影响全局的重大事项需要盖局党政印章的,须经主要领导批准。使用印章时,应当审阅、了解用印内容,严禁盲目盖印,严禁在空白纸上盖印。各口常规工作使用印章须由分管领导批准方能盖章。

3、对公文或函件等经过审查、批准、登记以后,即可按要求加盖印章。凡是在落款处加盖印章,都要端正盖在成文日期的上方,印章不能盖歪、盖颠倒、重影,印文要清楚端正。

4、实行公章使用管理责任制。对擅自决定盖章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造成重大损失及较大影响的,给予相关责任人的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直到追究法律责任。

八、生活、卫生管理制度

1、勤俭节约。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人走(睡)灯熄,禁止烧电炉,严禁无人时开启制冷、制热电器。

2、各办公室卫生自行处理,做到清洁卫生、窗明几亮、物品摆放整齐。会议室、接待室和主要领导办公室的卫生由办公室相关人员负责。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业务知识学习业务股室、二级机构负责人讲解顺序

2018年4月10日

 

罗山县商务局

业务知识学习学习顺序

股室名称

讲解人

职务

市场运行调节股

吕夕蒙

股长

商贸服务股

牛戈成

股长

商务稽查大队

康书亮

商务稽查大队队长

电子商务和物流服务管理办公室

汪琦

电商办主任

市场秩序股

卢飞宇

股长

外经外贸股

黄志成

副股长

招商局(筹)

范勇军

综合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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