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下午,县产业集聚区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召开“以案促改”专题工作会议,研究部署下一步“以案促改”工作。
会议首先通报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天等县人民法院法警大队副大队长陈耀文,利用驾驶公务车辆到进远乡和平村开展公务活动之机,未经领导批准,擅自改变行程,用公务车辆将其“三月三”节日私人用品运送回进结镇高州村老家。陈耀文利用职务之便公车私用,顶风作案,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会议要求全体工作人员要引起高度重视,以此为警示,举一反三,坚决制止公车私用问题,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
会议就下一步“以案促改”工作进行安排:
一是突出案例剖析。按照“四个绝不放过原则”(即:原因分析不透彻不放过,风险点找不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过硬不放过、成效不显著不放过),对照典型案例深刻剖析,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汲取教训。
二是突出警示教育。结合机关集体学习时间,观看廉政教育警示片,每月分析典型案例,全体工作人员及时撰写心得体会及个人剖析材料。
三是突出问题查摆。以违纪违法典型案件为镜鉴,着力查找在讲忠诚守纪律、权力运行、制度机制和作风建设四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各支部、股室按照要求,深刻剖析、自查自纠,达到红脸出汗、触及灵魂、知耻知止的目的。
四是突出制度建设。以管委会存在的廉政风险点为依托,继续制定、修订廉政教育谈话等各项制度。真正做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五是突出统筹推进。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相结合;通过以案促改增强学习教育实效,建立健全考学、督学、评学制度机制,强化思想政治建设,补足精神之“钙”,筑牢信仰之基,把稳思想之舵,永葆政治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