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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生态环境局罗山分局 2026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来源:时间:2026-06-26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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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污染源日常监管工作,提高监管效能,探索和创新监管方式,结合我县污染源环境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2026年度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一、目的和依据

  为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进一步加强对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精细化监督管理,推广随机抽查制度,规范日常环境监管工作。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在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环办〔2015〕88号)和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环保部在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环文〔2015〕215号)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实施内容

  (一)随机抽查主体:本行政区环境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工作,并将随机抽查作为选取日常监督检查对象的主要方式。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环境违法案件查处、环境信访案件处理

  等非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时,不适用本实施方案。

  (二)抽查对象和抽查内容:行政区内环境污染源企业作为随机抽查对象,重点对被抽查单位防治污染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环评、“三同时”、排污许可证等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三)抽查基础:充分利用河南省生态环境执法指挥调度决策辅助平台,完善污染源日常监管对象清单,并将其作为随机抽查基础,并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四)抽查方式和抽查比例:按照《信阳市污染源日常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确定的抽查比例,按季度开展抽查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责任。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力推广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确保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

  (二)提升服务意识。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和权限,不得妨碍生产经营单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切实转变执法理念,妥善解决不执法、乱执法、执法扰民等问题。

  (三)有效运用结果。按要求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定期公布抽查情况和抽查结果,扩大随机抽查的影响面,自觉接受生产经营单位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附件:信阳市生态环境局罗山分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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