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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县人民政府 关于罗山县2026年度第十三批村镇农用地转用预公告
来源:罗山县自然资源局时间:2026-06-10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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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告知〔2026〕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经研究,现就拟农转用土地发布预公告如下:

  拟农转用土地位于土城街道办事处范围内,涉及土城街道办事处冯楼社区等集体经济组织土地。土地坐落为罗山县青山镇冯楼村,实际管辖为上天梯管理区土城街道办事处冯楼社区。

  拟农转用土地用于实施城镇村道路用地建设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的情形。

  (一)开展土地现状调查。上天梯管理区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农转用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开展调查,调查结果应当由拟农转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确认,拟农转用土地涉及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予以配合。

  (二)开展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根据《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豫自然资发〔2023〕66号)要求,上天梯管理区将同步组织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农转用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公告时间:2026年6月10日至2026年6月25日。

  特此公告。

2026年6月10日

附件:罗山县2026年度第十三批村镇农用地转用地块1公示图.pdf

    罗山县2026年度第十三批村镇农用地转用地块2公示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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