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经审核,罗山县彭新镇东裕书画院协会(统一社会信阳代码:51411521MGY903059M 法定代理人:彭斌)完成《章程》规定的宗旨、任务,自愿申请注销登记,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15日,如有异议请与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罗山县彭新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376-2216036。公示期如无异议,登记管理机关将依法准予注销登记。
罗山县彭新镇人民政府
2026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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