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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县水利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时间:2026-03-11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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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罗山县水利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紧扣“依法治水、依法行政”主线,将法治建设深度融入水利中心工作,全面提升水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全县水利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根基。现将我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思想引领,筑牢依法治水思想根基

  深化理论武装。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周四大学堂”、支部主题党日重点学习内容,全年开展法治专题学习12次、专题研讨4次,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地下水管理条例》等涉水法律法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通用法规,推动法治理念入脑入心。落实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年度述法制度,局领导班子带头学法用法,带动全局干部职工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健全制度体系,规范行政决策与权力运行

  完善决策机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五步法”,全年对水资源管理、水利工程建设、河湖治理等重大事项开展合法性审查,组织专家论证,确保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同时,聘请专职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为重大行政决策、涉水合同、行政执法案件提供法律意见,有效防范法律风险,全年未发生因决策违法违规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聚焦主责主业,提升依法行政履职效能

  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涉水行政审批流程,全面推行“一网通办、限时办结、首问负责”,公开审批事项、流程、标准,2025年办理取水许可、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等涉水审批事项32件,按时办结率100%,无超时办理情况。严格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依法征收水资源税400余万元,规范取水许可管理,完成取水户在线监控安装12台套,提升水资源监管法治化水平。

  二是强化水行政执法监管。聚焦河湖安全、河道采砂、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执法行动6次,联合公安、检察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2次,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违法取水、侵占河道等水事违法行为。全年查办水行政执法案件8起,现场整改4起,形成有力震慑,维护了正常水事秩序。

  三是规范水旱灾害防御工作。依法修订完善防汛抗旱、山洪灾害防御等预案488个,落实154座小型水库防汛责任人,储备防汛物资,开展应急演练,提升水旱灾害防御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加强普法宣传,营造依法治水浓厚氛围

  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宪法宣传周”为契机,开展主题普法宣传活动5次,通过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新媒体推送等形式,向群众普及水法律法规知识,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地下水管理条例》等宣传资料20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300余人次。坚持执法与普法相结合,在执法巡查、案件办理中开展以案释法,引导管理相对人知法守法用法,提升全社会依法治水、管水、护水、用水意识。

  (五)主动接受监督,提升政务公开与矛盾化解水平

  一是自觉接受各方监督。高质量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复率100%。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公开举报电话、邮箱,及时回应群众涉水诉求,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社会及舆论监督。

  二是推进政务公开。依托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等平台,及时公开水法律法规、权责清单、审批流程、处罚标准、项目信息等内容,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三是依法化解矛盾纠纷。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坚持领导包案、分级负责,依法妥善处置涉水信访、市长热线等诉求,全年办结各类信访及热线事项28件,办结率100%,未发生赴京进省上访事件,有效化解水事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存在的主要不足

  一是法治学习不够系统,部分干部运用法治方式解决复杂问题能力不足。二是执法力量薄弱、专业水平参差不齐,规范化建设仍有短板。三是普法形式偏传统,新媒体运用不足,精准化、互动化宣传不够。四是基层执法保障不足,乡镇承接涉水执法能力弱,调查取证难等问题依然存在。

  (二)原因分析

  一是思想认识不够到位。部分干部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业务、轻法治的思想仍未彻底转变,对法治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不高。

  二是队伍建设存在短板。水利系统执法人员年龄结构老化,专业人才匮乏,培训机制不够完善,导致执法队伍整体素质难以适应新时代依法治水的要求。

  三是工作保障机制不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经费投入不足,执法装备更新滞后,基层执法力量整合不够,部门联动执法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局党组书记、局长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始终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一是强化统筹部署。定期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与水利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制定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是带头学法用法。带头参加法治专题学习、培训和研讨,带头依法决策、依法履职,带头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水利改革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发挥“头雁效应”。

  三是压实工作责任。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体系,明确法治建设责任清单,对工作落实不力的股室和个人进行约谈提醒,推动责任层层落实。

  四、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一是深化法治学习,持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完善学法用法机制,强化执法队伍培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二是规范权力运行,严格落实重大决策程序与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健全法律顾问、联合执法、行刑衔接机制,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三是强化依法履职,持续优化涉水政务服务,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严格水资源、水土保持、河湖管护监管,推动水利治理提质增效。

  四是创新普法宣传,用好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丰富形式、增强实效,营造依法治水良好氛围。

  五是夯实基层基础,加大执法保障投入,充实基层执法力量,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为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支撑。

  


罗山县水利局

  2026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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