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罗山县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扎实开展宪法、民法典及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普及,着力营造规范有序、风清气正的统计法治环境。现将我单位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罗山县统计局持续把政治理论与法治学习摆在突出位置,常态化组织干部职工对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思想论述及宪法进行专题学习,持续深化《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把宪法、民法典学习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引导干部职工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防范统计造假、提升数据质量、服务发展大局的能力。
(二)规范决策程序
罗山县统计局始终秉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2025年2月,根据合法性审查要求,提供了起草说明、依据文件、集体讨论材料、征求意见等资料,推动县政府出台《罗山县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实施方案》(罗政办〔2025〕4号),在文件公开发布后,又进行了政策解读,从源头防范决策法律风险,确保所有行政决策于法有据、程序合规。
(三)深入推进统计法治宣传教育
聚焦领导干部法治宣传教育。2025年,推动县委县政府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政府常务会等形式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学习3次,1次将统计法律法规纳入乡科级干部主体班培训内容,有效提升了领导干部统计法治意识。县统计局常态化学习6次,相关经济主管部门主动学习统计法律法规意识也明显增强。聚焦基层法治宣传教育。2025年9月25日,罗山县统计局开展第十六届“中国统计开放日”宣传活动,此次活动吸引了大量群众参与,有效提升了公众对统计工作的理解与认识,对宣传统计法律法规、营造全民知统计、懂统计的良好氛围起到了有力推动作用。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2025年6月17日-18日,罗山县统计局与罗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随机抽取到的5家“四上”企业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执法检查。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严格遵守执法检查流程,主动向被检查对象出示执法证件,听取介绍、询问并查阅企业会计凭证、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表等内容,与统计云平台企业上报数据进行比对,记录检查情况,做到执法程序完整规范。随后,执法人员秉持“谁执法谁普法”原则,积极向企业普及新修改统计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将普法工作融入执法检查中,有力提升了企业依法统计意识。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学习有待深化。对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深度和系统性仍有欠缺,推动相关经济部门开展法治学习的频次不足、形式较为固化。部分基层统计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相关法律文件的学习主动性不强,法治理念未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执法能力有待夯实。我局持有统计执法证的人员仅有三名,无专职统计执法队伍,无法有效开展经常性统计执法检查,且执法经验少、执法能力弱,制约统计法治工作向纵深推进。同时,执法记录仪、照相机、录音笔等专业执法设备配备尚不齐全,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效能。
(三)宣传形式有待创新。我局开展的法治宣传工作仍以传统形式为主,内容和形式创新性不足,宣传没能有效覆盖全县,根据调查反馈情况来看,普通群众对统计法律法规认知仍较为浅显,知晓范围面较窄。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夯实法治建设根基。坚持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通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带头深入学习领会其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二是全面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压实法治建设责任。将法治建设纳入局年度工作计划和班子成员责任分工,定期听取汇报,督促班子成员在分管领域依法履职。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将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作为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三是紧盯问题抓整改,务求法治建设实效。坚持问题导向,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制定专项整改方案,通过集中学习、专题培训等方式进行整改。
四、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一)加强统计普法教育。提醒县委县政府和相关经济部门学习统计法律法规,推动统计法进党校,引导领导干部成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充分结合各专业培训会,对乡镇统计人员、辅调员及有关调查对象进行统计法律法规的培训,激发基层统计人员学法用法的内生动力。
(二)规范统计执法行为。切实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培养执法力量,开展执法技能培训,全面提升持证人员综合素质。严格按照执法检查流程,依法依规对统计违法问题进行调查取证、立案、处罚等。同时规范执法卷宗管理,确保案卷目录清晰、笔录详实、证据充分,实现执法全过程可追溯、可核查。
(三)推进统计法治建设。强化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创新法治宣传方式,运用新媒体平台、基层宣讲等多元化形式,扩大统计法治宣传覆盖面,持续推进全社会统计法律意识的提升。发挥统计系统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形成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加大统计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对典型案件予以公开曝光,形成有力震慑;推动统计执法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切实维护统计法律法规的权威性。
罗山县统计局
2026年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