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地址
罗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电话: 0376-2124755
地址: 罗山县城关镇西大街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冬季14:30-17:30)(周末、节假日除外)
邮编: 464200
二、部门负责人
虎世祥 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
三、职能介绍
(一)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县供销合作社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服务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的改革发展;
(二)承担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委托的任务,按照授权组织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废旧物资等经营进行组织、协调、管理、储备,承担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的公共服务;
(三)推进供销合作社法治建设,推动和参与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制定;
(四)向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和供销合作社的意见和诉求,维护其合法权益;
(五)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构建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形成社企分开、上下贯通、整体协调运转的双线运行机制;
(六)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对作为成员社的基层社主任、副主任的选举、聘用、调动提出意见,协调成员社关系,增强基层社服务功能,完善基层社管理制度,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联合社、综合服务社和消费、金融、土地流转等新型合作经济组织以及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健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密切同农民的联系;
(七)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开展合作与联合,拓展经营服务领域,创新农业生产服务方式和手段,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提升农产品流通服务水平,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打造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平台,更好履行为农服务职责;
(八)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文化建设,提供信息服务,开展教育培训;
(九)监督、管理和运营社有资产,建立健全社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激励和责任追究制度,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能,享有出资人权益;
(十)致力于对有关行业或者业务范围内的全县性社会团体履行组织、指导和监督职责,推动行业协会与联合社融合互补、协同发展;
(十一)组织全县供销合作社和相关的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开展与县外供销合作社的经济、贸易、技术、人才交流,签订合资合作协议,接受各种捐赠、资助;
(十二)承办县政府交办和委托的其他事项。
四、内设股室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县供销社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机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负责文秘、机要、保密、档案、目标管理、政务信息、督办查办、综合改革工作以及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做好机关后勤保障、考勤管理、值班安排工作;负责工会、计划生育工作;承担监事会办公室的工作。
(二)人事股。负责思想政治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党风党纪教育、勤政廉政和行政监察工作;协助社党组抓好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人事、劳资、社会保障、党建、组织、宣传、老干部、退役军人工作;承办社党组的日常工作。
(三)业务股。组织指导基层供销社恢复重建工作;组织指导农村电商队伍建设和农村电商的组织管理、培训工作;负责系统承担的消防、防汛、救灾等安全工作的检查指导;负责基层社、专业社、消费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供销社市场体系建设;负责计划和统计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项目申报、组织和实施工作;负责与业务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四)财务监审股。参与县社综合改革和目标管理,负责经济目标任务的测算、监控和考评;对县社直属企业财务管理及会计基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县社资金及机关经费收支管理、财务核算和财务监督工作;负责县社的目标审计;负责县社系统经济责任审计、资产使用及租赁收入审计和各种专项审计。
(五)资产监管股。受县供销社理事会委托,管理本级社社有资产;负责县社直属单位的投资管理工作,对资产开发项目进行规划、提出立改建议;健全社有资产档案,完善产权手续,做好确权登记,确保社有资产安全;指导监督县社直属单位资产开发运营管理工作,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六)信访稳定股。贯彻国家信访稳定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实施社相关制度及应急预案;负责组织对单位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和舆情监控,做好信息收集、调查,为领导决策提供建议;负责群众来访接待,协调处置群体访、越级访和突发性事件,协同有关股室做好答复和解释工作;负责组织做好敏感时期、重大节庆和重大活动期间的维护稳定工作;负责本级和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的办理工作;指导县社直属单位落实稳定工作应急预案,防止群体性上访事件和越级上访事件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