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罗山县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统筹发展和安全,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一步压紧压实水利安全生产责任,积极推动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落地见效,严查密防水利行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2025年,罗山县对管辖范围内的在建水利工程、水库、农村供水等进行了水利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督促整改。开展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常态化巡查,加大在建水利工程检查频次,强化施工现场管理,严格落实安全措施注重消防安全防范,认真查找问题和隐患。对检查督查中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按照“整改责任、措施、时限、预案“四落实”的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对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要列出清单、跟踪整改,对危及安全的要责令立即停产、停工、撤出人员并落实监控措施,确保水利安全生产无事故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