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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检查标准
来源:县应急管理局时间:2025-07-22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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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检查标准

 

序号

行政检查事项名称

检查标准

1

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及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明确到岗到人,是否建立考核机制;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是否制定并落实;
安全生产费用是否按《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足额提取和使用;
是否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
是否实现“五落实五到位”(责任、投入、培训、管理、应急救援五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组织领导、机构人员、考核奖惩五到位)

2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是否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含责任制、资金保障、报告机制);
是否建立隐患台账并如实记录,重大隐患是否及时上报并制定治理方案;
隐患整改是否明确责任人、时限,整改后是否验收销号;
是否向从业人员公示隐患情况及整改措施

3

安全教育培训落实情况

是否制定年度计划并执行,新员工是否完成“三级安全教育”(厂级、车间级、班组级);
特种作业人员(如电工、焊工)是否持有效证件上岗;
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时是否对员工进行专项培训;
培训时间、内容、考核结果是否完整记录

4

应急救援管理情况

是否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含重大危险源预案),是否备案;
综合预案每年演练≥1次,现场处置方案每半年演练≥1次;
应急物资是否齐全(如消防器材、防护装备)并定期检测维护;
是否明确主要负责人为应急管理第一责任人,重点岗位是否配备应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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